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趋势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间,广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区局绩效管理体系为平台,提升了政府监管效能,提高了服务能力,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在保障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安全监察及检验队伍不断壮大
至2015年底,全区持证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555人(其中持A证24人),与2010年的324人相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增加了71.3%(专职人员增加12%);全区持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共370人,其中大专以上人员340人,持证人员数量与大专以上学历占比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8%和41%,全区安全监察及检验队伍不断壮大,为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特种设备数量增加迅猛,定检率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区特种设备数量高速增长,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189969台,较2010年的94928台(套)增长了100.1%。虽然特种设备数量增加了一倍,我们通过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提高了特种设备定检率,有效地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十二五”期间,全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定检率均达到100%,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检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稳步提高
全区通过强化安全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等举措,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稳步提高。截止2015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持证作业人员267005人,较2010年的176257人,增加了51.5%,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全区以提升质量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能耗为工作目标,以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夯实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有效地控制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稳步下降的趋势,至2015年底,万台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趋势分别从2010年初的0.84、0.84降至0.21、0.11。
(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体系不断健全
广西质监系统根据《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监察责任制和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等规范在内的管理文件体系。
(六)特种设备层级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监察人员、检验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责任追究制度。
(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有效推进
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三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深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下放了大部分行政许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流程,建立起了科学规范的特种设备许可管理机制、高效公开的许可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许可监督制约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
(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
建立了包括各级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社会公众互动网络,实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隐患整治、现场监察,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级与重点监控设备分布信息情况、事故统计与事故原因概率分布情况、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单位和人员资格情况等数据的网络统计分析。大力推进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工作,初步实现了网上行政审批。
(九)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整合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4年8月31日,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整合全区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请示》获得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广西特检技术机构率先在全区完成整合,成为全区事业单位唯一的先行先试单位,深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十)特种设备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力推进实施“科技兴检”工程,五年来,全区累计开展特种设备相关课题研究40项,编制并实施广西地方标准6项,获广西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南宁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西重要技术标准奖2项,获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科技成果登记5项、软件著作权成果登记1项、出版专著1部,特种设备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区正处于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时期,设备数量增加迅速,监察人员和检验人数不足,“人机矛盾”越来越突出,现场监察的装备不足。建议各级政府与质监部门加大人力和资金投入,加大对执法车辆等装备的资金投入。
二是部分老企业尚未完成产业升级,大量的旧设备仍在使用,企业规模偏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偏低等。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工业生产企业设备更新换代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与设备更新。督促相关单位加大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三是特种设备相关技术规范需要修订,以适应新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尽快对现有法规、技术规范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法律要求及新的发展形势。
三、“十三五”期间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家赋予广西发展新定位和新使命,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全区质量和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广西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我区的特种设备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超大型、高参数、高危介质、长周期运行的特种设备将日益增多,因此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机率也将随之增大,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这给我们安全监察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在人员素质提高、技术装备配置、监察经费保障等基础工作上进一步加强,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客观地分析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突破口,创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思路和创新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围绕保安全、促发展总目标,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安全责任、应急救授、动态监管、信息化、科技支撑六大体系,推进电梯安全提升工程、特种设备节能综合提升工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三大工程,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水平,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2. 重点特种设备定检率达100%,其他设备达95%以上。全区无证生产查处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标达到100%。全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得到明显遏制。力争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
3. 运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加强对全区重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的监控,实现动态监管,研究开发建设特种设备智能优化监管平台,重点扩大电梯“物联网”试点,实现对电梯的智能优化监管,降低电梯故障率,缩短电梯救援时间,提高救援能力。
4. 加大对节能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特种设备节能新路子、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特种设备节能水平。
第三章 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许可改革
下放一批行政许可至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优化安全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改革政策措施。分类推进生产环节、使用环节行政许可改革。根据不同设备、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和公共性程度,确立不同的监管模式。在生产环节,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改革力度,着力对许可项目进行精简合并。在使用环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属地政府对安全监管负总责的框架下,以设备公共性为基础,分类改革使用登记制度,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实施使用环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对检验检测人员依法实施资格管理,推动由行政许可逐步向行业自律管理转变。
(二)改革创新监管模式
探索建立包括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体系。安全监察职能主要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建立监管制度和工作体系、系统和区域风险防控、行政许可、事故处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承担。成立技术检查机构,技术检查职能主要包括事故调查分析与应急处置、保障性检验、风险监测、统计分析、检验质量抽查等安全监察的技术支撑工作,由各级技术检查机构承担。技术检查机构原则上使用质检系统现有特检机构编制设立,作为行政许可改革与检验改革后政府强化监督检查所必须保留的技术支撑机构,一般应与地市级以上监察机构同级设置。行政执法职能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质量综合执法机构承担。
(三)深化检验工作改革
科学界定检验属性和实施主体。科学划分检验类别,按照检验性质、领域分类推进检验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增减结合的原则,与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相配套,改革现有的制造监检制度,将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产品定型能效测试纳入监督检验范畴;调整监督检验收费政策,引入人工日成本核算。根据设备风险水平调整定期检验项目、内容和周期。实施核准加授权的检验机构准入方式。推动检验社会化进程,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实现有限有序竞争。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由技术检查机构实施对检验质量的监督抽查。
进一步推进检验机构整合。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纵向整合、统筹规划的原则,推进特检机构整合工作。鼓励广西特检院整合业务相近的区内外检验机构。通过整合,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安全技术服务实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进程,适时推进特检机构转制。
二、健全六大体系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安全责任、应急救授、动态监管、信息化、科技支撑六大体系。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推进依法治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监察责任制和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等规范在内的管理文件体系。
(二)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借助《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实“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专业机构担负技术监督职能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四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明确和落实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分类推动使用单位建立故障统计制度,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以分类监管为基础,探索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自我声明、使用单位安全自我承诺和监督检查、检验相结合的制度,逐步实施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制度。探索建立使用管理者首负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指导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救援装备等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推进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明确区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定位,形成全区的应急指挥框架,建设广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纳入广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升和完善广西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指挥能力。
(四)加强动态监管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电梯“物联网”和电梯责任保险,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特种设备科学监管机制。推行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察,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做大做优做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五)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体系建设
组织力量对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完善优化,保障基础数据、基本功能能够为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将抓好电梯安全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程,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以故障率作为质量与安全的契合点,建立以故障率为指标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两个层面用好全国专业的和全区综合的平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诚信和安全隐患公告信息化平台,向全社会公示与特种设备公共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
(六)加强特种设备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等新技术应用,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降低管理成本。二是开展安全检验与评价技术、检测监测技术、节能降耗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技术研究,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竞争力。三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成果应用,开展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技术机构、政府部门等合作。
三、推进三大工程
推进电梯安全提升工程、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三大工程建设。
(一)推进电梯安全提升工程
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综合应用多种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多元共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我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扩大南宁市电梯“物联网”安装试点,并向其他地市推广;联合自治区保监局继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引入特种设备事故责任保险的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协调机制,与住建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进老旧电梯改造,争取房管部门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使用上给予支持。
(二)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综合综合提升工程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积极探索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新方法,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一是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二是摸清全区工业锅炉底数,配合地方发展改革、工信、环保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燃煤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燃煤小锅炉,推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提升工程实施。
(三)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以建设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业锅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契机,引进培养人才、加大检测装备投入,加强交流学习,提升大型电站锅炉、储罐、压力容器与管道、高速电梯、大型起重机、罐车等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能力,全面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综合性安全技术服务平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服务品牌。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围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解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立落实规划责任制,加强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适应质监体制调整及机构改革发展形势,强化基层监管能力,着力加强区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升专业执法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监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建设,完善理论考试机考、操作考试设备实际考试,不断提高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质量。加强检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基本保障
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投入,发挥队伍的积极性,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防范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开展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自愿性市场准入评价,支持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支持开展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服务评价工作。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和程序,加大对行业协会能力评估结果采信力度,鼓励参与法规标准制修订,支持建立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诚信体系,发挥宣传咨询、教育培训、技术鉴定等服务功能。建立行业协会承担政府委托工作的监督制度,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
七、广泛开展社会公众监督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的认知度,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畅通联系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强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