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广西质监事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是广西质监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质量兴桂成效明显。14个市、109个县(市、区)开展了质量兴市、县(市、区)工作,柳州、桂林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设立了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4个市、54个县(市、区)设立了市、县级政府质量奖,各级政府主导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共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3个(次),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5个;获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1个;7家企业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23家企业获广西服务业品牌,1214个产品获广西名牌(其中有效期内的产品有326个)。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效提升。2013年工信部公布工业发展质量评价报告,广西在“中国工业发展最具潜力省(区、市)”综合指标中处于第一方阵,《2013年中国质量观测报告》,广西总体质量在全国排名第9。
(二)质量安全监管更加严密。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的总体合格率为92.89%,比2010年提高了2.79个百分点。特种设备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万台设备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0.84、0.84下降至2015年的0.16、0.11。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共查处违法案件2.7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3.27亿元,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
(三)质监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质监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制(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发布实施,为质监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纳入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改革重点任务。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和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确保了质量安全监管平稳过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质监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是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国家(行业)标准217项,发布广西地方标准481项,83项重要技术标准获得自治区表彰奖励;建成55个国家级、59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国家级、28个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个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成立19个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二是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累计完成强检计量器具464.65万台(件),同比“十一五”增长65.2%;4182家经营单位向社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371家工业企业完成了能源计量审查;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日渐完善,区、市、县三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建立涉及十个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51项。认证认可工作不断加强。共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308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736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320张,较“十一五”分别增加了1.1、1.2、4.4倍;963家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五)质监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全系统着力推进“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文化亮检、信息化促检”四大工程,质监自身建设持续加强,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质监科技成果显著。一是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争取到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和六个东盟检测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一区六中心”)落户广西。二是围绕广西“14+10”产业,全系统共布局建设国家质检中心11个,自治区质检中心38个。三是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10项、三等奖14项。质监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为76.05%,比“十一五”增长了10.86%,先后引进和培养博士后4名,博士15名,硕士和研究生518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1人,2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0人聘为大学兼职教授、副教授,1人入选“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1人进入广西青年智库,建立了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东盟标准研究专家库和1个广西先进功能材料基础与应用人才小高地。质监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广西特种设备及质量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现了质监应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构建了广西质监模块化数据中心,部署云平台实现业务高度集成,运行能耗将比传统数据中心节能40%;建成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数据报送溯源系统,促进企业做到质量诚信和守法经营;信息化建设成果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信息化(质检领域)成果应用二等奖1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系统共获得全国文明单位5个,自治区文明单位56个,自治区和谐单位50个,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自治区青年文明号4个。2014年,区局机关首次获得自治区政府绩效考核一等奖。
二、“十三五”期间广西质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们要站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必须高点站位、认清形势、找准定位、理清思路、创新发展。当前质监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五大发展理念”为质监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助力广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创新发展,要求我们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发展战略,深化质量安全和检测体制改革,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助力广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协调发展,要求我们完善质监法律体系,协调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加强质量工作协作,服务区域发展。绿色发展,要求我们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更好地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基础性作用,倒逼产业优化升级,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民生服务保障水平。开放发展,要求我们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共享发展,要求我们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努力维护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大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人民群众同享质量发展成果。
(二)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质监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要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我们既要着力扩大内需,也要注重提高供给质量。一是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使“中国制造”强筋健骨、提质增效,形成竞争新优势。二是加快发展研究、设计、标准、物流、营销、品牌、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提高制造业知识、技术、人力资本含量。三是积极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聚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投资有效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从而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三大定位”为中国质量、广西质量走向东盟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进一步丰富了我区“两个建成”目标的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在质检领域的交流合作,更好地发挥广西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外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
(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对质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孕育,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趋势明显。我们要大力宣传和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帮助企业通过制定标准主导市场,通过品牌创建扩大市场,通过产品认证逐鹿市场,通过提供权威、及时的检测服务推动技术升级,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质监事业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虽然我区质监事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但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民生,提高群众质量安全感,提升服务业品牌和质量,扩大内需,开放合作等方面,亟需加强质检科技创新、技术标准研制、公共检测服务、节能检测、认证认可、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质监工作支撑,这给我区质监事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特别要深刻认识到,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有以下表现: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不够透;突发质量安全事件预警与应急应对能力还不够完善和健全;技术机构运行机制不够灵活,创新意识、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市场服务能力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不适应创新活动的需求,制约束缚了科技创新能力;广西质量人才资源无法满足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强桂战略的需要。这些矛盾和问题,都给质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而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开拓质监事业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广西“三大定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质检改革为动力,大力宣传和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创新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质量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区质量发展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以质取胜、转型发展
要突出保障民生,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全区质量总体水平,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全力服务转型发展,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改革突破、科学发展
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着力破解质监事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难题。积极稳妥、有序有效地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技术机构、财务制度、用人机制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
(三)科技引领、创新发展
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一区六中心一基地”项目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质监科技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用新发展理念审视各项工作,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进一步完善新思路、增添新举措、推动创新发展。
(四)依法行政、长效发展
全面履行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综合运用市场准入、质量管理、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勇于负责,严于把关,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行政,构建法治质监,实现长效发展。
(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既要从质监部门现实履职需要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将质监事业发展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将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统一起来,将人、财、物的发展平衡起来,将事业发展和队伍发展结合起来,促进质监事业协调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质量强桂建设加速推进。质量强桂战略深入人心,企业抓质量的主动性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初步形成,质量技术基础运行保障体系初步建成,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企业质量意识与岗位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社会共治的质量工作格局稳定加强,先进质量文化发扬光大。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建成以“一区六中心”为核心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保障体系,建立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品牌培育,组织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主要产品标准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严密。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科学高效,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全面推广,重点消费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群众举报投诉率和质量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底线。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有力,服务全方位开放战略更加主动,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更加自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效。质量技术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标准实施效益明显增强,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步伐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得到扩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布局更加合理。
——质检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内涵更加丰富,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更有成效,“人民质检、质检为民”的核心价值充分彰显,质检业务互联互通、整合融合不断推进,质检理论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成熟,具有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三章 实施质量强桂战略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一、加强质量综合管理
(一)推进实施质量强桂战略
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充分发挥质量强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质量发展、质量安全工作,形成更加完善的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体制。完善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问题,完善质量强桂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形成质量强桂工作长效机制。
(二)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健全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的等级评价、使用,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发布机制建设,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快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以物品编码为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盒产品质量信息记录。严格执行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进入和退出制度,将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结果列入信用数据库。
(三)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
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和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完善质量统计及考评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经济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等各行业测评指标体系。
(四)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完善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选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开展质量奖表彰,对质量管理先进、追求卓越、成绩显著的企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推动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引导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质量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首要责任、生产经营者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者建立生产档案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把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建立健全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真正建立责任明确、逐级倒逼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
(六)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二、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格局
联合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质量信息交流沟通,分析质量安全形势,研究应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措施以及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质量月”等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介名优产品,引导正确消费,曝光典型质量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和建言献策途径;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质量宣传等工作,为提高质量出谋划策;引导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质量提升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和大专院校参与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法规和责任意识培训。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质检技术部门等机构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法研究; 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区、市、县三级的质量安全教育网络。
三、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一)建立健全名牌评价工作机制
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质量合格率、企业诚信度和标准化基础等方面入手,建立并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加强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对名牌战略的指导,统筹全区的名牌战略规划和实施进程,协调各部门的职责与关系,加强各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部门间的合作,促使名牌培育工作更加有序、协调、高效。积极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名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名牌战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企业创名牌工作提供支持。
(二)加大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
充分发挥质监技术体系的作用,加大对农业、工业、服务业名牌培育力度,帮扶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选择一批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聚集,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三)建立健全名牌产品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名牌产品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自治区早日出台《广西名牌产品保护办法》、《广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强化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打假保优”活动,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扶持保护名牌产品结合起来,围绕名牌产品开展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仿制名牌产品的行为,切实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名牌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全面深化质监改革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基础,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加快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理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有关监督管理问题,进一步巩固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深化检测体制改革
推动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机构进行业务、职责、机构等多种形式的整合,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自治区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照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领域,特种设备、船舶及安全检验检测领域,食品药品、农产品、食用林产品、粮食检验检测领域,公共卫生、动物卫生、环境检验检测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领域,计量、标准、科技、认证领域等专业领域推进整合。推进市县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以国家级、自治区级等技术基础好、综合实力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核心,建立市县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章 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一)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
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质监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工作机制。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建立标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避免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公开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加强自治区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筹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升标委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覆盖率,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标委会退出机制。
(二)强化标准实施和实施监督
开展标准应用效果研究,实施跟踪反馈制度。围绕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与监测,建立标准分类实施监督机制和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大执行标准监督检查制度。依托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平台,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对各自领域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
(三)创新标准管理
按照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统一部署,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结合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加强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并引导企业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和提供第三方服务事务所,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强化计量基础管理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意见》,充分发挥计量在服务科技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工业生产、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保障作用。
(一)完善计量标准体系
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为核心,强化基础设施及检测手段,加速提升我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执法监督等方面重点民生计量器具检定覆盖能力;加大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及时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满足量传溯源及计量执法需要。科学规划广西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我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科研能力,加强人才和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区计量院增强“高、精、尖”的项目研发能力及广西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基层计量技术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完善量值传递标准体系,对辖区广泛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常用工作计量器具开展量值传递溯源服务。
(二)提升工业计量体系
深化能源计量工作,依法强化能源计量行政监督,继续加大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能源计量量传溯源能力及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以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为依托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西),推动能源数据平台建设,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控制力及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明确计量主体责任、提高计量法制意识、量化服务指标、自觉规范各项计量行为;进一步强化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监管;以矿山、化工等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切实重视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过程计量监测与控制,强化安全保障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监管,强化对安全监管技术机构的计量管理,规范机构计量行为。
(三)强化诚信计量体系
加强对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民生计量热点整治;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建立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常态计量监管机制,改革完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计量教育,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培养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探索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惠民计量活动,对集贸市场固定摊点贸易结算用衡器及乡镇医院“医用三源”实施免费检定。
(四)健全计量监管体系
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计量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动态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计量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强认证认可监管
(一)健全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全面加强对各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依法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管模式,造就一支能力强、水平高、公正严明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管队伍,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管职责。
(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评审检查、监管流程制度建设,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突出抓好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管工作,对失信和记录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三)推进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积极大力发展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提高农产品食品增加值和农业质量效益,加强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社会认知程度,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出口,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
落实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总体部署,建立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全区支柱产业,完善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汽车、工业锅炉、电子信息、碳酸钙等质检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全区开放开发需求,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规模效益好,国内先进、面向东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围绕我区“14+10”重点支柱产业质量效益提升需求,提供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过程服务、售后服务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认证、咨询及管理外包等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第五章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一)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方式
落实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生产许可“接、放、管”工作,最大限度下放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方式,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质量保障能力状况,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完善产品质量主动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强化自律,引导企业保障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质量安全基础能力。
(二)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引入专家审核论证环节,明确重点抽查产品和项目,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跟踪抽查,探索承检机构竞争性选择机制。加强与工商等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市场上产品抽样的力度,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曝光力度,强化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措施。
(三)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公共平台,实现风险信息的共享共用。逐步扩大风险监测产品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数据库。建立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实现专家评估的制度化、常态化。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增强安全消费意识。对于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发放告知书、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实施有效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建立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执法打假等手段的衔接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消费品安全监管
突出抓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消费品抽查比重,强化消费品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推进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向公众提供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大对电商产品生产集聚区的监管和服务力度,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加强消费品安全地方立法,建立以消费者健康权益至上,预防危险、风险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共治为理念的消费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明确经营者的安全保证义务,确立消费品安全专门化监管体制,完善发挥行业自律、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作用的制度体系。
(五)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符合广西实际的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管理层级职责与权限,强化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保持发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稳定。加大食品相关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工作,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六)加强质量保险机制建设
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互动共赢的推进机制,进一步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制定有利于企业积极投保的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保险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和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的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加强责任保险的整体规划,指导保险公司合理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高效规范的投保程序和理赔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或部分产品中开展试点、分步实施、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范围。
二、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分类的全过程安全监管制度,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制度。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气瓶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推进电梯安全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地方标准制定,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保障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推行特种设备网络化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检验、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加强重点设备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重特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节能水平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新技术、新方法,大力推广新技术和产品,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水平。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
严格准入把关,严格审查员管理,严格监督制约,保证发证质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并办理,统一评审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强化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督促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严防降低标准,不检漏检、出具虚假检验结果行为。开展检验机构分类监管,根据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施不同监管模式,突出监管重点,体现扶优治劣。开展检验机构公开承诺,拓宽监督渠道,推动社会监督工作。
第六章 加强法治质监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划,重点开展消费品安全、品牌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标准化、计量、重大设备监理等地方法规以及与质监改革相关的重点规章制修订工作。增强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立法协调,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增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协调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技术规范的合法性、协调性和可行性。
二、建立高效的质监法治实施体系
制定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措施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建立严密的质监法治监督体系
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质监内部权力制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四、建立有力的质监法治保障体系
健全法治质监建设领导机构,结合制定法治质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经费投入,保障法治质监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质监法律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法制队伍建设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行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质监法治文化建设和理论研究,为法治质监建设提供支撑。建立法治质监建设指标体系,选用科学的考核方法、规范的考核程序,定期对法治质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章 服务创新驱动战略 增强质监发展活力
发挥质检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推进实施“大众创新、万众创新”战略技术服务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双创”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努力提高质监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技术储备。组织开展计量、标准化、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技术等方面的科研攻关,力争在能源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与溯源关键技术、技术标准创新工程、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等技术研究上实现创新突破,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二、完善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以重点项目为核心、以专业领域为平台、以专家团队为依托、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质量管理、质量技术人才及从业人员素质培育体制机制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鼓励高等院校建立质量管理专业和质量技术人才培养机制。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
坚持以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完善基础网络建设,建设重点数据库,健全信息化保障体系,实现全系统办公自动化,提高行政效率。升级建设广西质监云平台,实现各业务的云部署、云桌面访问业务,降低系统运行能耗、提高安全、减少系统运维成本。大力推进全无纸化行政审批业务应用开发,流程化审批,多部门、多业务的并联处理。推动质检业务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落实“互联网+质检”行动计划,建立质检信息资源的归集与共享,搭建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产品质量数据、名牌数据、监管数据、执法打假数据、特种设备安全数据、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数据、认证认可、计量、标准化数据的综合分析大数据平台,为自治区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支撑。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实现现场图像、音频、视频传输,异地会商,调用和共享相关数据资料、动态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信息化体系。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综合防范水平,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强化人员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保障业务持续性,有效保障各类信息基础设施与系统的安全,推进网络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和应用。
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鼓励我区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内国际质量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经验,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推动我区各行各业争创国际一流的质量建设和管理水平,树立我区企业、产品和服务良好形象,提高竞争力。与省外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机构联合举办质量高级研修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质量意识。深化东盟质量交流合作,依托“一区六中心”平台,加强标准研究和检验检测技术合作,试行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的互认制度,推进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围绕我区产业特色、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一致性,建立双边、多边质量合作磋商机制,参与质量相关国际和区域性标准、规则制定,促进我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体系与发达地区以及国际接轨。健全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大对出口对象国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信息跟踪搜集与研究的投入,推动广西技术、广西产业、广西产品深度融入国际贸易规则。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水平比对研究,为跨越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技术支撑。
第八章 强化支持保障措施 实现事业跨越发展
一、强化组织实施
高度重视《广西质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广西质监产品质量“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广西质监特种设备“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广西质监计量事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广西质监标准化“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广西质监质量人才“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五个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强化规划意识和约束功能,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专业部门具体管的责任分工机制,围绕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解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建成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专业能力强、廉洁干净的质监党政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梯队建设和基层专业技术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行动快捷、执行有力、能打硬仗的行政执法队伍;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善于资本运作、社会责任感强的职业经营管理人才,人才素质规模与事业发展相适应。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外宣传协调力度,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以“一区六中心一基地”项目建设连接的纽带,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经费支持。加快事业发展步伐,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重点项目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履行质监职责、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的质监党建制度体系,细化完善党员干部政治、工作、生活等管理规定,提高党规党纪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健全述职考评机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惩治腐败行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行风监督员制度,发挥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使全系统风清气正,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和纪律保证。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舆论宣传,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共治格局,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构建“为民服务公正创新”的质监核心价值观,以精神理念文化、制度行为文化、物质形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质检文化体系。广泛开展党建文化、廉政文化、管理文化、庭院文化、体艺文化等活动,拓展质监文化内涵。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标准日”、“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激发公民个人在创造质量方面的作用,营造出“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