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二五”期间,广西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与品牌建设取得一定成就。“十三五”时期是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广西要主动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第一节 资源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地表水系发达,地下水量大,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丰富的天然优质饮用水资源可供开发。根据《饮料通则》(GB/T10789-2015),天然优质饮用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和饮用天然水。
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593条地下河,总长1万多公里,枯季总排泄量191立方米/秒;有大于10升/秒的岩溶大泉736个,其中大于100升/秒的115个,50-100升/秒的230个,10-50升/秒的391个,上升泉90个,下降泉646个,枯季总自流量52396.53升/秒;有非岩溶大泉247个,枯季总流量1744.03升/秒。全区有大型涵养林水源地14个,平均年径流总量达84.2亿立方米,平均枯期径流总量为14.5亿立方米,最枯月径流总量18455万立方米,平均每天615万立方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天然优质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组织编制实施了《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将饮用水安全管理立法纳入五年立法规划。但近年来由于无序开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不利于水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亟待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来提升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的竞争力。
第二节 产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1. 产销规模持续扩大
2015年,全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包装饮用水企业有337家,年产量超过687万吨,比2010年增加452万吨,约占全国包装饮用水产业的8%,居全国第四位。娃哈哈等国内饮用水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在南宁、桂林等地布局,在河池、南宁、桂林、玉林等区内重要水源地建立了一批饮用水产业基地,巴马成为我国包装饮用水主要产业聚集区之一。企业销售渠道不断拓宽,初步形成了餐饮、酒吧、商场、大型会展活动、政府部门团购等传统渠道和电商平台新型渠道相结合的多层次销售模式,2015年,仅河池市的饮用水产业产值就已突破10亿元,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2. 品牌建设卓有成效
广西饮用水企业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平面广告、赞助大型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大品牌文化宣传力度,重点突出壮乡文化、长寿养生文化、生态文化与品牌建设结合,比如巴马、罗城的饮用水企业依托当地的健康长寿文化、绿色生态文化,培育了巴马丽琅、九千万、巴马活泉等著名品牌。其中,巴马丽琅、九千万等多次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民歌节等大型活动的指定品牌。2015年,中国(广西)健康饮用水产业博览会在南宁举办,进一步增强了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的影响力。
3. 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加快
广西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大力推进饮用水产业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在桂林、巴马等旅游景区,以及长寿之乡的天然优质水源地初步形成了集休闲、养生、保健、疗养和旅游功能为一体的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健康养生、旅游等产业与饮用水产业互促共进发展。
二、存在问题
1. 产业集中度不高,区域品牌尚未成熟
全区300余家饮用水生产企业,普遍为年产值在2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缺少影响力大、在行业中有较强支撑力和带动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且多数企业面临生产成本高、融资困难等问题,这导致广西饮用水产业的产业集中度不高,规模效益不强,产业竞争力难以进一步提升。此外,广西已拥有的天然饮用水品牌市场占有率不高,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数量较少,消费者对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认知度相对较低。
2. 产品结构单一,高端产品比重偏低
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的“产—供—销”体系不够健全,产品结构比较单一,高附加值产品少,与饮用水有关的辅助产品研发、加工等环节不完善,资源开发还局限于低端饮品,在养生、美容等方面的高端产品开发力度不足,水文化建设和旅游开发尚未得到充分重视,而且产品销售渠道较窄,企业商业模式老套,尚未形成天然优质饮用水开发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3. 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基础设施有待加强
目前,全区已开发利用的资源量远远小于已探明的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力度有待加强。此外,由于水源地多处深山,交通配套设施滞后,而开采饮用水要求在水源地就近引流灌装,不得以任何方式运输至异地灌装,导致饮用水企业的物流成本较高。
4. 准入机制不健全,行业管理不规范
饮用水企业开发与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存在企业圈占饮用水资源、相互压价等影响行业正常秩序的现象。大部分企业生产条件简陋,生产技术薄弱,市场开拓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低,亟需进行企业整合。此外,饮用水行业协会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有关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地理标志的建设、推广等工作均缺乏规范化管理。
第三节 发展环境
一、面临机遇
1. 安全饮用水概念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
消费者对饮用水的质量越来越重视,健康饮水的观念不断加强。从全球范围看,天然、纯净的饮用水已经成为欧美的大众消费趋势,尤其是对水源地相对比较安全,人类污染较少的天然优质饮用水需求更大;从国内看,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健康和环保意识增强,居民饮用水消费理念逐渐从“喝水”向“喝好水”、“喝健康水”转变,偏爱选择天然、优质的饮用水。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高端饮用水市场总销售额将超过460亿元,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迎来黄金机遇。
2. 加快培育生态经济新增长点为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对生态环保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国务院出台了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提出要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把生态产业打造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十三五”时期,生态经济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发展重点,提升天然优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合理规划饮用水产业布局,着力打造天然、绿色、低碳的资源优势产业,符合广西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的新要求。
3. 国家增强扶贫开发力度为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撑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确保在2020年以前,现行标准下的贫困县全部“摘帽”,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带来了重要的机遇。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分布在国家级贫困县,生态环境良好,但经济发展落后。此时大力发展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不仅有利于发挥贫困县的比较优势,形成当地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业,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还有利于向上争取扶贫开发资金,用于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培训产业工人,构建扎实的产业发展基础。
二、面临的挑战
1. 饮用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饮用水行业技术相对成熟,门槛较低,品牌众多,市场呈现两极分化格局,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品牌认知度低的小企业发展愈发艰难。同时,饮用水产品趋于同质化,市场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企业往往以价格战的方式争夺市场份额,企业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2. 天然优质水资源争夺态势愈发明显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生产企业都认识到天然优质饮用水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升值空间,竞相发展和布局天然优质水产业,在全国范围内争夺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地。如西藏在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高起点谋划天然优质饮用水开发;湖南省提出打造天然矿泉水支柱产业;农夫山泉在全国布局了10多个水源地等。
3. 国家饮用水行业标准日益完善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出台对广西水企业造成较大冲击。新国标规定,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以外,剩余的“天然泉水”、“山泉水”、“矿物质水”等都被归类到其他包装饮用水。而广西水企业中生产天然泉水的企业比重较大,新标准的实施将导致广西许多山泉水企业的品牌价值被弱化,从而倒逼饮用水企业必须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实现饮用水产业向水源地生态化、产业集聚化、品种多样化方向转型升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以“控资源、扩总量、调结构、打品牌”为核心,按照环保优先的发展方针,以加快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让人民喝上安全、有益的水为出发点,推动科学布局、集约开发、绿色生产、高效利用,努力建设中国著名、世界知名的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基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全区优质饮用水资源勘探和开发力度,规范开发权管理,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促进饮用水资源有序开发和高效、集约、永续利用,协调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关系。
二、坚持创新驱动与品牌提升相结合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技术改造与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鼓励饮用水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促进饮用水产业由数量扩张向依靠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推进“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国家地理标志和国家标准建设,重点扶持高端品牌的创建,争创中国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合力打造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系列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坚持资源整合与产业集聚相结合
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淘汰落后产能,扶持先进生产力,整合全区饮用水资源,促进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核心竞争力提升,引领和带动全行业发展壮大。引导饮用水企业向特定区域集聚,完善相关空间布局与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发展软环境,增强产业集聚效应。
四、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推动天然优质饮用水产品开发、生产和营销以企业为主体,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企业效益与地方发展共赢。政府重在健全制度,科学制定天然优质饮用水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办法及执行标准,宣传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整体形象,为企业兼并重组、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等营造良好环境。
五、坚持产业布局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推动全区饮用水重大产业布局与自治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效对接,利用优质饮用水天然资源带动形成绿色发展模式,为贫困地区注入绿色产能、增加就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助推人民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县脱帽。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广西饮用水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总体布局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大规模、高品质、多系列、高效益、可持续的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体系,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打造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市场占有率的健康长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基地。
二、具体目标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在满足市场需求、转变方式、优化升级的基础上,保持行业平稳较快增长,力争到2020年,全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率在25%以上,产量超过1000万吨,市场占有率提高到10%左右。
——产业集聚度不断提高。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和饮用水产业集聚地。到2020年,培育形成5家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天然优质饮用水企业集团。
——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饮用水企业标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饮用水安全水平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特色优势品牌突出。到2020年,争创2-3个中国驰名商标、4-5个自治区名牌。
——产业配套不断完善。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壮大,在区域交通枢纽建立区域产品集散地或营销中心。
第四节 发展战略
——创新驱动战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天然饮用水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导的粗放式增长向以质量效益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转变。
——产业集聚战略。推进资源整合和要素集中,引导天然优质饮用水企业向水源地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集聚,形成以饮用水龙头企业引领,包装、物流等多个服务行业并举发展,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强的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集群。
——品牌带动战略。建设“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国家地理标志,争创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合力打造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系列品牌,以品牌建设提升产业价值,创建国内一流天然优质饮用水基地,打造世界知名品牌。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打造两大产业核心区
重点打造以巴马为中心,涵盖凤山、东兰、天峨、南丹等县的巴马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核心区;和以罗城为中心,涵盖环江、宜州、金城江等县(市、区)的罗城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核心区。
发展策略:立足现有的饮用水产业发展基础和品牌,加快饮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按照“定位高、品牌响、链条长、集聚度高”的发展思路,高标准做好水源保护,高层次推进资源开发,高站位打造加工园区,高水平实施品牌战略,加大资源整合,推广产业集群示范试点,打造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核心示范区和高端饮用水产业集聚区。
发展重点:重点扶持巴马丽琅、巴马统一、巴马活泉、中源山泉等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效益品质提高,力争到2020年,巴马核心区、罗城核心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产值分别达到50亿元和30亿元。
第二节 建设九大新兴产业基地
加快建设上林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武鸣县、资源县、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新兴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基地。
发展策略:结合各县水资源特色和潜力,摸清家底,找准定位,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和梯度推进战略,坚持“高端水创品牌、中端水争效益、低端水占市场”的开发理念,按照“突出重点区域,盯准实力企业”的招商原则,完善投资主体和品牌选择制度,打造特色鲜明、定位突出的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基地。
发展重点:把“招大商、引名企、建名厂、育名牌”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富川年产300万吨天然饮用水项目、昭平年供400万吨天然优质饮用水项目,以及金秀建设观光式年产30万吨生态饮用水生产线及产房、酒店、展示区项目等的建设,力争到2020年,九大饮用水基地产业规模与品牌效应凸显。
第四章 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
第一节 提升优质水资源存量
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和水环境
强化水源地保护,全面禁止水源地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水源地周围绿化工作,有效发挥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生态恢复,水源区内禁止种植速生桉和短轮伐期树种,限制使用有污染有危害的药品和肥料。促进森林进展演替,恢复近自然森林,增强公益林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快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扩大天然优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把周边的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加强生态公益林、国家木材贮备基地等国家生态和造林项目的管理。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维护水源地质量安全
在水源地及其周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和管控措施,在红线区域实施最严格的资源环境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退出制度。立足源头严防,强化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管,列入水功能一级保护区划的源头水源地,禁止进行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开发利用活动,不予批准可能对水功能区造成损害的取水许可。制订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和禁止产业目录、鼓励发展产业清单、产业准入和环境标准,在水源涵养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和维护警示牌、界碑和宣传牌等标志设施和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
第二节 保护水生态环境
一、加快完善管理体制和监测体系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强化限制排污总量的约束,完善以水功能区为基本控制单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根据水功能区划目标,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按入河排污削减量分配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实现水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要求。
加快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体系和水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建立起辐射全区饮用水水源的水文、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对已开发利用水源地的动态监测,提高水质监控能力,增强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测能力,有序推进市级监测机构水质监测扩项工作。开展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加快完善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资源永续利用。加快建立反应迅速、覆盖广泛的水源污染预警预报体系,为全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
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地下水污染基础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建立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重点工业源区域等地下水环境状况和污染源清单。制定超采区整改方案,确保到2020年,地下水型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开展废弃矿井调查,摸清废弃矿井分布、空间形态特征、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及存在的地质环境、环境问题隐患,查明影响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矿井数量,并制定处理(封堵)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矿井逐步开展封堵或处理。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需封堵废弃矿井的封堵验收工作。
第三节 建设水生态文明
一、水生态文明体制建设
成立广西优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调小组,由广西发改委牵头,联合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卫生厅、国土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全面负责水源地保护的管理和协调。主要任务是制定水源地保护政策和协调保护行动。该小组定期向自治区政府汇报水源地情况,随时调整保护政策,从而在制度上做到把水源地保护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依法建立水源保护区,调整优化水源地空间布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制度约束、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及农户及时反映企业或个人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促进良好社会监督氛围的形成,提高企业和个人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与水资源利用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夯实生态文化建设基础,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为主要载体,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生态文化示范村、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创新传播形式,提升生态文化公共服务水平。鼓励水源地保护县争创以水源地保护为核心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符合生态产业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三、提高民众饮用水源保护意识
加强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做好新时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强化市、县和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各项保护管理规定,加强科学饮水、健康饮水的科普宣传,使保护饮用水水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集中开展以保护水源、热爱森林、爱护家园、节约资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
第五章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
一、加强水资源普查和整合力度
加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水资源普查力度,开展水源地资源评估,整合优质资源。根据资源类型不同确定开发产品类别,提高利用率,发挥经济效益。对尚未开发的水资源,要科学、合理划分水源地范围,制定水源地总体规划和水资源权设置方案,依法向具备开办饮用水企业条件的企业出让水资源权。对已设置水资源权的水源地,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分散的水资源权,提高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二、推进饮用水企业兼并重组
以区域水源地为单元制定兼并重组方案,减少开发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水资源连片开发。鼓励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兼并、联合,并逐步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形成规模效益。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饮用水开发、包装、运输一体化经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饮用水企业集团。
第二节 加快制定标准体系
一、完善地方标准文件
组织开展饮用水标准清理和安全指标整合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订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天然泉水企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在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14)等标准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STAN 227-2001:瓶装/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以及广东、山东、贵州、福建等天然饮用水地方标准,加快建立符合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实际的地方标准。按照《饮料通则》(GB/T10789-2015)规定,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指标修编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DBS 45/001-2013)。
二、加快制定质量与检测标准
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自主研制高于广西地方标准的质量与检测标准。利用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标准检测和研发服务。引导企业做好 ISO9001、ISO14000 系列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加快建立天然优质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矿泉水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
第三节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一、积极塑造(整合)区域品牌,培育龙头企业
加快构建区域、企业双层品牌体系,促进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强化区域品牌集聚力,引导饮用水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市场销售网络等先进手段,积极与国际国内物流企业组成战略伙伴联合促销,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天然饮用水龙头企业在区域品牌创建中的引领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品牌化意识,构建区域品牌建设利益共同体。不断提升政府、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服务水平,建立区域品牌保护机制,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同时,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进驻,采用联合开发等模式带动区内饮用水行业快速发展。
二、加强品牌标识建设与保护
以健康、长寿、绿色为主要特色打造和提升“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的区域品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将“长寿乡•养生水”等商标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的代表商标,自治区内商家要使用该商标,其产品必须达到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标准。进一步强化天然优质饮用水行业的“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有机认证产品”等评定工作。加强自治区内优质水源地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源知名度和群众认可度。
三、精准定位市场打造梯级系列产品
按照突出多层次、差异化的发展思路,根据水源地品质和知名度将产品层次进行定位划分,形成高端产品上档次、中低端产品广覆盖的发展格局。高端产品:水质优异,口感上乘,品牌市场认知度较高,产业发展基础较好,适合走高端天然优质饮用水发展路线,做大做强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中端产品:口感优质,水源地水质和可开采基础较好,能满足天然矿泉水产业化要求,但品牌市场认知度还不够高,短期内难以大规模发展,适合从中端路线切入,逐步培育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低端产品:口感较为普通,主要销售范围在当地,品牌市场认知度相对较低,适合以低端路线切入,迅速占领市场。
四、大力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多元化
进一步延伸天然优质饮用水产品的产业链条,逐步实现由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的转变,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占有率。重点发展含金银花、罗汉果、百香果、草珊瑚等特色中草药的保健型矿泉水;矿泉水基饮料、酒(红、白、啤)等系列产品;具有美容疗效和养生功能的矿泉(浴);以天然矿泉水养殖的矿泉鱼等为主的矿泉养殖;以博物馆、矿泉节等为载体的矿泉文化展览和节庆;以内含健康长寿养生水要素的生态风光旅游等。
五、加强宣传推广力度
将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与当地的“健康长寿”和“绿色生态”文化相结合,塑造广西天然饮用水“优质”、“健康”的良好形象。成立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推广中心,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通讯、博览会展销会等平台,积极向社会推介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广西)健康饮用水博览会等平台,向世界推介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品,不断扩大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的影响力。
第四节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一、加强市场管理力度
以维护市场良好声誉为导向,加强天然优质饮用水商品质量监督与管理,提高商品服务水平。开展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假冒伪劣矿泉水行为。设立消费者投诉专门联络站,构筑全方位安全控防体系,对经营者中的违规行为登记备案,并依据市场管理条例加强惩治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合法商户利益。
二、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坚持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和永续利用的原则,严格限制对区内水资源乱开滥采。实行水资源开发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立项、备案、预审、发放证照等方面相关规定,对开发商的整体实力、投资规模、发展规划等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开发过程控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量开采,严禁以各种名义抢占水源,确保行业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和执行行业退出机制,使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
第五节 激励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一、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技术创新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的方针,完善行业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行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存量资产质量,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引导饮用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工程公司等结成产业创新联盟,建设行业公用研发平台,重点推进饮用水行业提取、包装、检测等关键技术突破。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坚持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商业模式
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推动行业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线上通过营销活动推广来为实体店引流,实体店把到店客户转化成网站会员。引导企业合理锁定用户的范围和深度,在基础服务之外,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增值服务。
第六节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合理布局基础设施
整合既有场站和仓储设施,适当增加饮用水产业物流功能,积极尝试与各种运输方式、仓储模式合作,推进原有设施成为饮用水产品专用物流基础设施。围绕天然优质饮用水产发展带,合理布局物流、交通和仓储设施,通过交通道路沿线建立现代化物流仓储,发展本区物流公司或引进国内知名物流公司进行物流管理等方式,增强广西饮用水产品的运输能力。同时,对饮用水产业带中的贫困县要予以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适当倾斜,加快完善落后地区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体系,强化落后地区的产业发展支撑。
二、提高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入,依托对饮用水产业发展和布局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开发和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推动饮用水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互通、联动发展,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水平。推进物流相关信息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发展,引导信息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电信运营企业、软硬件厂商和系统集成企业积极参与信息化平台建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引导和推介,成立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部分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市(县),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导本市(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强化任务落实,明确规划任务的实施主体和进度安排,并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各部门在执行方案制定、项目审批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加快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和专家队伍在推进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 集聚发展人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依托人才小高地、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等政策,引进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机制,灵活采用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课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专利)入股、顾问等多种形式,引导人才加快向企业集聚。精简人才引进和聘用程序,减少行政审批,解除人才引进的束缚条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引企入校、校办企业、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多样化的产教融合模式;推进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学徒制培养等方式为饮用水企业培养专业人才。健全“留人“机制,坚持用“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希望留人”,为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第三节 增强资金保障
研究设立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基金,成立自治区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开发投资公司,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等投入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设立主要用于广西天然优质饮用水营养与健康研究、天然优质饮用水品牌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产品研发的补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同时,研究制定税收扶持政策,根据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的态势和需求,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第四节 强化项目支撑
充分利用资源、政策优势,加强项目支撑引领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经济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先进、社会责任心强的战略合作伙伴,广泛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建立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项目快捷联审制度,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开发审查、项目用地核准、产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等相关审批程序限时办结,推动重大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壮大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