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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09 09:44:31
第一章  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广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把防汛抗旱保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牢牢把抓投入稳增长惠民生作为水利改革发展全局的中心任务来推,防洪薄弱环节得到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全面提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实施,水利改革全面推进,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水利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五年全区累计水利投入1700多亿元,建设了一大批重大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防洪、供水、灌排、发电、航运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体系,对保障防洪安全、抗御水旱灾害、合理配置水资源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撑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一)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大增强。
       “十二五”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防灾抗灾工作形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把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成功应对了建国以来登陆广西强度最大、滞留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实现了渔船渔民零伤亡。实施了9条主要支流86处重要河段34.8公里防洪堤建设;完成规划内337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或恢复防洪库容5.2亿立方米;实施了267条中小河流2126公里重要河段及50.3公里中越界河治理,初步建成94个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新建或加固北部湾经济区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标准海堤85公里。与“十一五”相比,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分别减少52%、53%、45%;此外,有效地应对了多次干旱害灾,取得了防汛抗旱减灾的全面胜利。
       (二)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
       “十二五”期间全力推进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水利项目。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的川江水库和小溶江水库基本建成,斧子口水库在加紧建设,郁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老口航运枢纽基本建成,西江流域关键性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郁江邕宁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一期和二期、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落久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建投资规模超过550亿元。这些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对于保障区域水安全、推进区域发展、拉动有效投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人饮安全工程规划任务,解决1779.64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11个大型灌区及21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增和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3万亩;实施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83万千瓦;实施了多旁水库、古偿河水库、岜蒙水库扩容等重点水源工程。
       (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
       开展了全区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启动了一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程,水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有效处置了龙江、贺江突发水污染事件。有力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44平方公里。桂林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通过了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开展了南宁、桂林、玉林等3个城市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了北海市、玉林市等2个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制定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各设区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措施,各设区市均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列入对所辖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32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口径)下降到61.5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折算到2015年价格水平为65.2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15提高到0.465,国家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
       (六)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水利信息化体系初具规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能力以及水资源监控能力得到加强,水文站网大规模扩大(覆盖河流、站网密度均大幅度提高)、水文应急测报取得新成效,防汛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在自治区、流域和重点区域层面,共编制完成了30多项水利规划,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中小型水库、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规划内项目,经不断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沟通协调,突破了前期审批要件多、用地预审和环评难、财评时间长等条件的制约,有效缩短了前期工作周期。洋溪水利枢纽、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水库灌区等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第一次水利普查圆满完成。
       (七)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推行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好招标投标监管,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测力度。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推进,水利厅除保留51项权力事项外,其余227项全部下放市县管理,下放率达80%以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断完善。
       (八)依法治水管水取得突破性进展。
       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正式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抗旱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有力地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水利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气象。
       (九)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
       在中央加大水利投入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以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推动全区水利建设的大发展。“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796.8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完成投资的1.75倍,多于“十五”和“十一五”之和;累计投入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536.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

       第二节  存在问题及面临的机遇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特殊的区情水情决定了广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水环境压力日渐趋大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之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水旱灾害、水资源紧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呈加剧趋势,水利建设面临的新老问题日趋突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比,差距仍较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防洪减灾体系尚未完善。大藤峡水利枢纽、洋溪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等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尚未建成,流域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尚不完善。南宁、柳州、梧州、桂林、贵港等5个重点防洪城市及其他重点防洪市县堤防工程亟待加强,部分水库、水闸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海堤建设严重滞后,抗御风暴潮的能力十分薄弱,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尚未全部建成。
       民生水利扶贫攻坚任务繁重。已建大型灌区骨干干渠以下骨干部分工程基本还未开展,续改建工程还有较大的缺口,灌溉面积尚未达到设计规模,加之田间工程配套改造不足,整体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中、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较少,渠道衬砌率仅31.85%;新建大型灌区前期工作进展较缓,新建中、小型灌区前期工作基本尚未开展。早期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巩固提升任务重,部分地区出现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水源保护和供水应急能力建设薄弱,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够,项目建设缺乏统一规范管理;项目运行管理成本高,持续运行能力差。
       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工程性缺水严重,人均供水能力远低于全国及全区平均水平,大部分设区市供水水源单一,许多中小城镇缺乏稳定可靠的水源,重点水源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缓慢。2015年广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1.5立方米(2010年价格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65,远低于全国平均0.53的水平。
       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需持续全面推进。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0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3%,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是广西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需继续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局部地区水污染问题较突出,威胁人民群众健康。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投入经费不足,历史欠账多,水资源管理基础薄弱,大部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未能如期实施。
       水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有待加强,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亟待推进,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对接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完善,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水平不高,部分水利工程产权不清,仍然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效益衰减明显,深化水利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水利节约用水管理、水库水资源保护等部分领域立法工作滞后。水事活动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及水域、破坏水利设施等问题突出,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不够。水利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亟待强化,全社会水法制意识仍较淡薄,水法宣传普及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任务非常艰巨。
       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水利科技基础仍然薄弱、投入不足,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缺乏,科技推广应用体系不完善,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资源监控、地下水监控、用水效率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等尚未全面覆盖,未全面形成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体系;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尚未建成,难以支撑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和机动抢险队数量不足,抢险设施设备落后,防汛抗旱抢险能力满足不了防汛抗旱抢险需要。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缺乏全面、统一的规划,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乡镇水利站办公房、小型水库防汛值班房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缺乏,部分水库进库公路和输电及通讯线路不通,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作出了保障国家水安全、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项决策部署,对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工作新内涵、新任务和新要求。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范水资源风险、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等任务要求,为“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必将广泛凝聚全党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 “两个建成”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及区域发展布局,对广西水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实现这一系列战略目标,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广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水利综合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今后五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机遇和挑战,水利改革发展不仅要破解水旱灾害严重等老问题,更要解决好水资源调控、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广西水利发展仍处于“补欠账、强基础”的发展阶段,要立足区情水情,牢牢把握机遇,紧紧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把防洪薄弱环节、水资源配置、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作为水利发展的优先领域,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民生水利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更加注重水安全、节约用水、依法治水,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利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央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柱,对水利投资的预期和要求高,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和强度大,“十三五”时期仍将成为大规模水利建设高峰期。但是随着中央水利投资周期的调整,一方面要继续积极争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用好财政资金,另一方面,要创新思维,充分利用中央出台的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过桥贷款等水利融资政策,创新使用金融性资金,积极推进水利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不断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防洪抗旱减灾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水、加强科技兴水,全面提升广西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深入实施广西“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饮水、水环境等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坚持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集约节约用水的根本转变。
       坚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强化需水管理,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程度,加强水资源安全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坚持空间均衡与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流域区域的突出水资源问题,坚持分别施策,优化建设布局,突出发展重点;统筹解决新老水问题,既要着力解决当前事关民生的紧迫问题,也要注重解决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
       坚持江河流域系统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加强水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连通、退耕还湿、生态修复等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有效提升河湖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健全水利科学发展制度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水利发展。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强化对水资源水环境依法管控。全方位推动水利创新发展,发挥水利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实现维修养护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河湖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扭转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具体发展目标是:
       防洪抗旱减灾目标。建立起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大江大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海堤达到防洪标准,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逐步提高。南宁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贵港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市县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全区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3%和0.6%以内。
       节水目标。年供用水总量控制在309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比重稳中有降。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14立方米以下(2015年价格水平),较2015年下降3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8.7立方米以下(2015年价格水平),较2015年降低25%以上;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00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6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以上,农田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提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城乡供水目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逐步增强,城乡供水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到2020年,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提高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广西农村饮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完成现有11处大型灌区、64座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在粮食主产区、优势农产品产区、三大旱片及贫困地区等重点区域完成一批一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新建一批现代灌区,“十三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728万亩。“十三五”期间全面发展高效节水,新增高效节水灌面400万亩以上。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35万千瓦。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建设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全区县级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遏制,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统筹相关生态工程,发动社会参与,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00平方公里,其中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00平方公里。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水利改革管理目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水利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依法治水,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农业水价、水权改革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水利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行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建立自治区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水利信息化系统。

第三章  发展布局
 
       根据“两个建成”目标,以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 “双核驱动、三区统筹”等战略思想及新的区域发展布局,分析经济新常态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要求,结合区域水资源特点,提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新格局,明确发展重点,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促进各区域水利协调发展,为加快构建集约均衡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集中连片地区脱贫攻坚,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

       第一节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利发展布局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在中国与东盟、泛北部湾、泛珠三角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是国家新一轮沿海大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中五大主要的经济增长区之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个市组成(包括玉林、崇左两个设区市的交通和物流),面积7.28万平方公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功能定位是: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由于投入长期不足,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防洪防潮设施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区域独流入海河流处于丘陵、平原地带,且源短流急,开发利用条件较差,水利设施调控能力不足;今后5~10年属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废污水的产生量以及入河排污量将呈现增加趋势,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针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面临的水安全形势,该区域水利发展布局主要以防潮防洪减灾、增加供水保障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区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体布局如下:
       (一)防潮防洪减灾
       加快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建设。
       (二)供水保障
       积极推进防城港市大垌水库、大菉水库、那垌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尽快建设区域内的水系连通工程,续建郁江调水 (引郁入钦) 工程,实施北海市河湖连通工程、浦北县城区引水工程等重要引调水及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形成经济区内贯通西江水系和桂南沿海诸河水系的供水网络工程体系,实现“南北互补、东西相连、江库联供”的供水总体格局。
       加快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解决城市供水水源单一、水量不足、水质不安全等问题。
       (三)水生态文明建设
       加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水资源保护投入力度,实施北海市涠洲岛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程,确保涠洲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维持水生态平衡;建设北海市城区、涠洲岛、合浦县城区地下水水质保护工程和地下水监测站网,严格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开采。
       加快推进防城港市防城江出海口水闸工程前期工作。
       (四)农村水利工程
       进一步深化实施合浦水库灌区、洪潮江水库灌区、钦灵灌区等大型灌区及百合、长岐等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灌区灌溉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节  珠江—西江经济带水利发展布局
       珠江-西江经济带上联滇黔湘、下达粤港澳,战略定位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实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与北部湾经济区一起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双核驱动力,将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范围包括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来宾、崇左等7市,以及桂林、玉林、贺州、河池等4市作为规划延伸区。
       由于西江集水面积大,流域中下游城区地势低,流域上游的洪水常在流域中下游汇集,形成洪涝灾害,西江经济带作为沿江发展的经济带,沿江各城镇的社会经济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沿江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同时,因受地形、地质及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加上现有供水工程的区域分布不均匀,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尚未形成,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还不强,水资源供需矛盾仍较突出,供水安全保证程度依然较低。此外,经济带内局部区域的河流,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段,水生态环境恶化,水质相对较差,部分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存在隐患。
       针对珠江-西江经济带面临的水安全形势,该区域水利发展布局主要以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农村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区域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体布局如下:
       (一)防洪减灾
       加快推进西江干流以及郁江、黔浔江、柳江、桂江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加强沿江城镇防洪堤工程建设;续建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加快推进大藤峡、落久、洋溪等防洪控制性工程,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沿江城市防洪能力。
       继续实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完成规划内及新出险的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恢复水库(闸)兴利功能任务。
       启动实施沿江易涝区、喀斯特谷洼易涝区治涝工程,逐步提高易涝地区排涝能力。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
       加快推进桂林市长塘水库、百色市百东河水库扩容工程2座大型水库,百色市多旁水库、柳州市古偿河水库等一批中型水库及一批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续建郁江调水 (引郁入玉) 工程,推进玉林龙云水资源配置工程(含龙云灌区及水系连通工程等)建设,新建桂平市福龙引水工程等一批引调提水工程,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增强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解决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建设达开水库向贵港市供水重点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加快设区市、重点城镇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三)农村水利工程
       继续实施区域内达开水库灌区、青狮潭水库灌区等大型灌区及六冯、茶山等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加快推进百色水库灌区、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桂中治旱下六甲水库灌区和左江治旱黑水河灌区等新建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新建榄口灌区等中型灌区工程。
       (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实施南宁市邕江全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柳州市柳江全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等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实施桂林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玉林市玉北河湖连通工程、玉林北流市城区河湖连通工程、梧州市苍海环城水系连通工程、贺州市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等一批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开展南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桂林市、玉林市、贺州市等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施九洲江(广西段)、贺江(广西段)水资源保护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治理工程,全力打造水生态文明西江经济带。
       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河湖保护,在左江、右江、红水河、柳江、桂江、湘江、资江上游区域开展水源涵养林草建设、退耕还林(草)工作,保证河流湖库水量。推进主要河流、城镇内河以及九洲江、南流江等部分生态脆弱河湖的生态修复。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和治理修复,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城镇水环境。坚持人工连通与恢复自然连通相结合,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

       第三节  左右江革命老区水利发展布局
       左右江革命老区涉及广西、贵州和云南的部分地区,其中广西范围包括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全境及南宁市隆安县。该区域属国家扶贫重点区,属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区位优势突出,水能、矿产、旅游资源丰富,未来将以有色金属、煤炭等精深加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红色文化旅游等为核心,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该区域以喀斯特地貌为主,石漠化、水土流失、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农业生产和工业发展条件极差,经济发展落后,贫困人口多。
       针对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展水利扶贫工作,重大水利工程布局主要以界河整治、供水保障、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和岩溶涝区治涝为重点。
       (一)界河整治
       继续推进中越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界河国土的防护,稳固边境岸线,保障国土安全。
       (二)供水保障
       续建多旁水库、岜蒙水库扩容工程、那追水库工程,新建那拔河水库、那位水库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提高区域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新建巴马瑶族自治县盘阳河水系连通工程等一批连通工程,增强区域抗旱应急供水能力。
       (三)农村水利工程
       加快左江旱片、桂西北旱片治理建设,重点实施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百色水库灌区工程、桂西北扶贫治旱工程红水河灌区等。新建德保县陇温水库灌区等中型灌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进一步提升区域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四)水生态文明建设
       重点实施石漠化地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矿山环境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移民,积极推进跨流域、区域生态补偿体制机制建立。
       加快推进百色市水生态城市建设和靖西市龙潭河自治区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加快推进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区水生态修复工程等一批水生态修复工程,促进生态脆弱区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岩溶涝区治涝
       实施喀斯特谷洼易涝区治涝工程,主要通过修建排涝河道、排涝泵站、排涝隧洞等工程措施,改善岩溶涝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同步实现小康生活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节  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及其他贫困地区水利发展布局
       广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及其他贫困地区主要涉及5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片区“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共452万贫困人口。这些地区多属石漠化片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受自然条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等条件限制,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改革发展严重滞后,水资源利用率低,水利管理水平低,水利保障能力不高。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地区是广西“十三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战略发展区域。
       结合区域特点,按照全面实施、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以贫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保障、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为重点。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着力净化贫困村集雨家庭水柜水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供水工程升级改造,统筹解决面上贫困村群众及学校师生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不稳定易反复问题,贫困村基本实现生活“吃水”安全,到2020年基本配套完善贫困村已建供水工程,工程涉及广西5000个贫困村约200万贫困人口,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左右,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65%以上。
       二、农田水利
       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推进贫困地区“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塘、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落实19个贫困县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小农水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实施广西贫困地区8个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完成12个“十三五”有“双高基地”建设任务的贫困县的85万亩建设任务;加快左江旱片、桂西北旱片治理建设,重点实施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百色水库灌区工程、桂西北扶贫治旱工程、红水河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桂北贫困地区(河池)特色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三、防洪减灾
       以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抗旱水源工程为建设手段,支持贫困地区27座抗旱小型水库工程,基本完成贫困地区1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启动实施易涝区治涝工程,提升贫困地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加快推进控制性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加快落久、洋溪等工程的推进,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
       四、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保障
       续建、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提高区域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加快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续建一批连通工程,增强区域抗旱应急供水能力。
       五、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
       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步伐,实施贫困地区2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施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坡耕地治理工程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工程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改善用电条件和生活质量。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完善节水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节水型社会制度框架,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制定完成全区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完善覆盖流域和区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量。健全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继续将考核成绩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完善重点行业、区域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强化水资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健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围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从水旱灾害、水供求态势、河湖生态需水、地下水开采、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方面,科学评估全区及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加强水资源风险防控。以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抓紧建成自治区水资源管理系统,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设区市交界断面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继续把农业节水作为主攻方向,调整农业生产和用水结构,加强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田间工程配套、低洼易涝区治理和农业用水管理,实现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优化用水结构。积极推广使用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推进区域化、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配套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加强灌区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精准灌溉水平。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将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推进农业节水工作的新的发力点,大力推进农业以及农副业、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农产品加工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进一步提高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率,开展再生水用于农业浇灌的示范应用。
       深入开展工业节水。积极支持、参与和推进重点用水行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火电、石化、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热力系统节水、洗涤节水等通用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鼓励产业园区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水资源优化利用。
       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因地制宜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城镇生活节水器具。实施洗车、洗浴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特殊行业用水管理,减少对新鲜水的取用量。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
       推动城市生产和生活系统的水循环链接,鼓励利用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卫绿化以及钢铁、电力、化工等工业生产系统,完善相关标准,推动矿井水的生产、生活、生态化再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新建宾馆、学校、居民区、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开展试点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鼓励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
       三、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完善节水支持政策。合理制定水价,充分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建立适用于市场机制条件下的经济激励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使节水与用水户增产增效有机统一,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对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和节水技术示范应用等给予奖补和贴息支持。积极发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作用,优先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建立市场融资、利益分享的运行机制,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管理服务企业,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
       培育发展节水产业。规范节水产品市场,提高节水产品质量。加强节水技术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鼓励节水技术研发和装备产业化发展,推广应用节水科技成果,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完善节水市场准入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制度,鼓励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强化节水产品认证,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强化先进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
       四、培养公民节水洁水意识
       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开展节水公益性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建设水情教育基地,支持依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灌溉试验站等建设教育展馆,为公众提供水情教育实践平台。
       扩大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爱护水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用水自觉、绿色消费。广泛发挥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节水的积极作用,强化节水的社会监督作用。

       第二节  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以完善江河流域防洪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为重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强水利突出薄弱环节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一、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立足于防大汛、防强台,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着力增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通过防洪控制性工程与堤防工程并举的方式,完善广西防洪工程体系。
       加快防洪控制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大藤峡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等骨干水利枢纽建设,完成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洋溪水利枢纽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基本建设完成郁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使南宁市主城区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与右江百色水库和郁江老口水库联合运用,防洪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加快建设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使柳州市主城区50年一遇标准防洪堤与洋溪、落久水库联合运用,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实施西江干流治理,梧州市、贵港市主城区按照分区防护,其防洪堤达到20-50年一遇洪水标准。
       继续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继续开展主要支流、独流入海河流、中小河流治理和标准海堤建设,沿江沿海其他市县主城区防洪(潮)标准提高到20-50年一遇,重点乡镇及农村防洪(潮)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继续开展山洪灾害治理,基本建成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正常运用。积极开展重点易涝区治涝工程建设,对沿江、河口、岩溶等类型的重点易涝区,因地制宜实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立易涝地区的排涝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提高城区、农村易涝区的治涝标准。城区易涝区治理应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水文化等需要,按海绵城市、海绵家园等新要求建设。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加快引调水工程建设。结合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程,为提高水资源紧缺地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供水安全,在全面强化节水、增效、治污、环保、控需的前提下,实施一批引调水工程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重点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中马钦州产业园、龙港工业园等供水工程,以及北部湾经济区供水水源工程及水系连通工程,推进玉林龙云水资源配置工程(含龙云灌区及水系连通工程等)的建设,加快北海河湖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为增强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能力,在工程性缺水较严重的地区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建设长塘水库、百东河水库扩容工程2座大型水库,新建及续建中型水库50座,新建列入有关专项规划的小型水库。
       加强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对单一水源、供水保证率较低、用水需求增加较快的城市,要在全面强化节水、对现有供水水源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水源及外调水源,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完善城市供水格局。重点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增强城市应急供水能力。对现状地下水超采和挤占河湖生态用水的城市,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通过开辟新水源或外调水源置换压采地下水,地下水恢复或转换为应急备用水源,保障河湖生态水量。对原水供水水质较差的城市,在治污和加强水源保护的基础上,实施水系连通、水源置换等措施,增强城市水体循环流动性,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在全区56个受旱县范围内,充分挖掘抗旱潜力,按照《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2017-2020)》项目计划的要求建设一批小型引调提水工程及小型水源工程,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逐步形成大中小相协调的区域供水系统,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保障乡镇居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基本口粮生产用水需求。
       三、继续推进中越跨界河流整治
       以稳定河道主流、控制河势变化为目标,在“十二五”时期已完成的中越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建设基础上,继续推进中越跨界河流整治,统筹结合防洪、生态保护要求,整治河道38.25公里,进一步提高治理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界河国土的防护,稳固过境河岸线,保障国土安全。

       第三节  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
       大兴农田水利,加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水电,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利保障能力,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农村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进一步把农业节水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来抓,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突出抓好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等重点地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结合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情况,坚持高标准规划,在水土条件具备地区,因地制宜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现代灌区。为提高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桂中旱片、桂西北旱片、左江旱片(以下统称三大旱片)治理步伐。加快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驮英水库及灌区等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百色水库灌区、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桂西北扶贫治旱工程红水河灌区、桂中治旱下六甲水库灌区、龙云灌区、左江治旱黑水河灌区等新建灌区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力争开工建设。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节水能力和灌排标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现代化。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区、三大旱片及贫困地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涉及561.92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其中经精准识别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不稳定易反复人口195.51万人),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与“美丽广西”乡村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紧密衔接,按照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经济合理、方便管理等原则,因地制宜地确定工程建设模式,在丘陵地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充分挖掘现有城镇水厂供水潜力,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采取管网延伸扩大供水区域,加快发展水源优质可靠的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在石山地区等居民点分散、水源规模较小的地区,查找可靠水源,因地制宜地兴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或分散供水工程;对水源有保证,但工程老化或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供水工程,通过改造净化设施、配套消毒设备,改进水处理工艺,改善供水水质;对水源保证率低的工程,经论证后确需更换水源地的,查找可靠水源或与其他饮水工程并网,提高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在个别水质难保障、供水成本高的地区,采取膜技术等实用先进技术改善水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全面解决广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面临的饮水问题。
       三、有序发展小水电
       引导农村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继续对2000年前建设的农村水电站实行增效扩容改造,在巩固现有发电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发电机组增容、提高发电效率、降损节能等措施,提高综合能效和安全性能。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以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和绿色小水电建设为重点,探索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新模式。

       第四节  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节约与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水资源及河湖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
       一、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
       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南宁市邕江水源地、柳州市柳江水源地、桂林市漓江水源地、梧州市浔江—桂江水源地、贵港市郁江泸湾江水源地、玉林市苏烟水库水源地等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北海市牛尾岭水库水源地、桂林青狮潭水库水源地、北海市涠洲岛、九洲江(广西段)等广西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保护工程,对全区193处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和规模以上在用地下水水源地,以及288处主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消除水质安全隐患,提高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加强水质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供水应急能力,保障城市及乡镇供水安全。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江河地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功能区达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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