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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16 10:32:52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西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抵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为保障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全区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20余次,整改火灾隐患775万余处,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营业)单位13136家,拘留6284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5490家、区域性火灾隐患121处,已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5317家、区域性火灾隐患97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十二五”期间,全区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推动各级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题责任进一步落实。颁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挂牌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户籍化建设稳步推进,在2013年、2015年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加快。
       “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投入3亿元,新建消防站32个,消防站总数达到163个。投入资金18.69亿元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801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总数达到35万余件(套)。截至2015年,全区共配备各类执勤消防车1072辆,包括灭火类消防车557辆,举高类消防车196辆、专勤类消防车232辆、保障类消防车87辆,其中举高、专勤、保障消防车分别占车辆总数的18%、20%、8%,比例日趋合理;进口消防车72辆,占车辆总数的6.7%,执勤消防车质量性能不断提升。新增市政消火栓5368个,现有数量达2.2万个。所有市、县(市、区)和93%的建制镇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了规划指引和依据。
       四、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
       以消防部队为依托,成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截至2015年,全区共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59支,政府专职消防员2814人,消防文员1476人,乡镇志愿消防队340多支,乡镇志愿消防员3000余人,多元化消防力量进一步壮大。“十二五”期间,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96万起,出动警力61.3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2万人次,抢救保护财产损失75.6亿元。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13次,共出动警力3万多人次,消防车1万多辆次。
       五、消防信息化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区14个设区市建成“119”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均完成改造升级,三级指挥调度体系初步建成。各市全部配备了移动消防通信指挥车,各作战单元配齐3G单兵无线图传设备,实现了灾害事故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音视频同步。基础通信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通信数据专线带宽提升至100M,消防350M无线集群一级网、短波和卫星通信网、综合语音通信平台等系统全部建成。
       六、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将消防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范畴,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站)活动,部署开展“119”消防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清剿火患消防宣传、夏季消防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和119消防奖、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充分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馆、消防主题公园、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体、介质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七、消防装备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合理运用消防装备评估结果,以装备评估为指引,科学高效推动装备建设,效果显著。2012年,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广西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工作的报告》,全区各级政府完善了保障制度,强化了财政投入,全年共投入装备建设经费17.181亿元(其中贷款2.105亿元),占消防业务费总量的37.95%,比2008-2011年增加了8.076亿元,增幅达212.7%。2015年,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消防装备建设发展的评估论证意见》,自治区制定下发《2015-2017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城市石化产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拨付15.0103亿元消防建设经费,分三年投入10.922亿元进行消防装备建设,购置消防车173 辆、消防艇3艘、储备灭火药剂1200吨、器材装备一批,消防装备结构、数量、质量不断改善。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
       全区各地消防规划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区域消防站布局不合理;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不清晰,历史欠账和遗留问题多;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场地设施不足,影响部队实战能力的提升。随着中央赋予广西 “三大定位”新使命,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等国家战略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显现,城市建设将不断提速,人口规模将不断扩大,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地难”问题亟待解决。
       二、消防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全区民营经济相对发达,“三合一”(经营、居住和仓储等多功能混合)场所数量多、分布广,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回潮快,消防监管压力大。全区仍有17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24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牵涉面广、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火灾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场所的消防管理标准滞后于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十三五”期间,行政体制改革步入攻坚期,部门职能分工调整,给火灾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消防安全压力传导不畅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但消防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不健全,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薄弱,落实消防工作主动性欠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足,“上热下冷”问题较为突出,公安消防部门常处于“小马拉大车”的困境。石油化工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涉及安监、质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信息不畅、联动较少。
       四、消防工作任务增加与部队建设不相适应
       全区消防部队战斗力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提升,但在专业训练、力量布局、装备配备、社会联动、综合保障等方面与现实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实战化训练、演练等训练活动缺乏科学体系引导,现有消防车辆装备配置结构合理性差,能用于攻坚克难的“高精尖专”车辆装备不多,灭火药剂储备不足,无法完全适应处置现代大型灾害事故的需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投入不足,消防装备不达标、质量差,消防员保障低、征召难、流失快,难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十二五”期间,全区消防部队年均接出警量增长率达14.53%,2015年出警量达到1.4万余起,按此增长速度2020年预计将达2.9万起。随着超大规模的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不断增多,地下空间和地下综合管廊开发建设加快,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概率急剧上升,加之社会救助、应急救援、重大活动安保等非火灾处置任务比重趋高,消防灭火救援任务将更重、难度将更大。
       五、消防信息化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技术发展要求
       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给消防信息化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在“十三五”期间,需解决消防信息化建设中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难以适应云计算和大数据快速发展的要求、消防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足难以适应大数据分析应用的要求、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难以适应消防实战要求、消防业务应用难以满足动态消防的需要等。
       六、传统消防宣传教育无法满足群众多元化消防安全需求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培训机构数量不多,管理不规范,服务整体水平低。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宣传“七进”活动主要停留在针对一般群众的普遍性宣传,未能严格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有关规定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课时、内容等要求,“政府购买、消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格局还未形成。每年因群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常识而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情况仍普遍存在。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防安全需求,是未来全区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

       第三节 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一、消防任务总体形势
       (一)未来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广西目前处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时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外来人口增多、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加大、工业大量聚集、生产生活采用的能源日趋多样化,预计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火灾等事故压力增大,特别是“十三五”期间,消防发展需求将非常强烈,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在应急救援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自然和人为等灾害事故频发,强台风、地震、化学污染等灾害总体呈上升趋势,不但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火灾发生形势将呈现“抛物线”式发展态势。根据经济发展初期火灾规模小、次数少,快速增长期火灾规模大、发生频率高,经济平稳发展期火灾形势相对平稳的一般发展态势,以及“十二五”期间全区火灾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以及应急救援、社会救助出警频次同比前“十一五”期间大幅增长的实际,考虑广西目前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化趋势,预测“十三五”期间,广西经济整体上仍将处于快速增长期,火灾发生频次将不断增长。
       (三)消防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出警频次明显增加。随着突发事件数量与种类的增多,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日趋常态化、多样化、复合化,出警频次总体应呈现上升趋势。根据“十二五”期间接警出动情况的统计数据,“十二五”期间出警数量同比“十一五”期间大幅增加,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出警量占总量的70%。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及规律,预期至2020年,广西的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总量将达到80%以上,出警总量比例接近发达省份。
       二、消防重点任务形势
       (一)城市规模扩张,工程建设量急剧增加,火灾数量增加,消防任务量加。人口城镇化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不仅影响火灾的发生起数,同时对火灾的损失也产生相应的影响。城镇化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生产生活要素向城市聚集,各类产业及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特大火灾的发生率增加。如随着大型贸易市场、大型游乐场所、大型医院以及学校的增加,火灾事故群死群伤纪律将随之上升。同时,成片毗邻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这些区域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也将成为城市未来主要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城市大体量、超高层建筑增多,专业化、新型消防装备需求增加。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各种新型城市空间不断出现。据统计,我区已建成的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已由2011年的17栋增加的2015年的84栋,增加了近4倍,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也日益增多,南宁市地下轨道交通项目也已投入使用,将给广西消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需要配备专业化、新型消防装备以满足未来消防需求。另一方面,全区高、精、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目前全区共配备1072辆消防车,其中举高类、专勤类、保障类消防车分别占18%、21.6%和8%,与《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规定的举高类、专勤类、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达到18%、22%、12%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旧城和城中村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火灾隐患突出。旧城和城中村规划布局不合理,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如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局面,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城中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普遍偏低,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长的建筑,以砖木结构房屋为主建筑,火灾隐患更为突出。同时,因基础消防设施薄弱、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通道狭小,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到达现场,不能及时有效扑救。旧城和城中村“三合一”场所数量多,人员密度大,改造困难,救援复杂。旧城和城中村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严重,用火、用电、用气难以管理等问题依然存在。从广西近年发生的城中村火灾来看,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起的火灾数量较多,影响大。
       (四)大型工业企业、物流枢纽集聚,专业化救援需求上升。2015年,广西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超1.8万亿元,增加值5200亿元。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园区34个,自治区级A类工业园区64个,百亿元园区48个,其中超500亿元园区9个。一批专业特色和产城互动园区加快发展,一批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跨区域合作园区加快谋划和建设。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石油化工生产储存、造纸制浆、金属冶炼企业的迅猛发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的单位日益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和危险源大量增加,消防灭火救援对象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火灾防控压力不断增大,灭火救援工作量不断上升。
       (五)危险品运输通道多方向延伸,专业化、长距离消防需求增加。依托沿海石化产业园区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已经成为西南地区最重要的油气基地,防城港市也在打造全国最大的磷酸生产出口基地,并向周边地区及省份输送石化产品和其他化学产品等危险品,形成多条重要的危险品运输通道。危险品运输通道以沿海石化企业、化工企业为起点,以南宁为中转枢纽,对周边输出石油化工类产品,主要分云南、贵州、湖南和广东4个方向。云南方向以南昆高速和南昆铁路为主要支撑,湖南方向以湘桂铁路和南宁至长沙高速公路为主要支撑,贵州方向以贵南高速和黔桂铁路为主要支撑,广东方向以南广高速和南广铁路为主要支撑。其中高速公路车速快,危险程度高,道路封闭,次生灾害重,水源缺乏,供水难度大,是危险品通道主要防控重点。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部门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构建火灾防控体系。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县(市、区)和基层政府以及社会单位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火灾防控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
       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四、坚持科技支撑,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
       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移动互联网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统一建设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支撑服务平台和综合系统应用,促进消防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源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消防技术防范,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火灾风险防控。
       五、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
       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

       第二节 主要目标
       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每年平均0.17以内,避免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消防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各类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信息科技在消防工作中深度应用。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重点新建、改建消防训练基地15个,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消防站76个,战勤保障站12个,消防站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互补协作的消防训练体系。市政消火栓建设补完旧账、不欠新账,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更加健全。
       四、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着眼火灾预防、扑救、应急抢险救援一体化发展,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城乡消防安全网络。自治区成立直属特勤支队,石化产业密集的市建立石化火灾处置专业救援队,其他各市结合辖区灾害特点,建立高层、地下、超大城市综合体、水域、交通事故处置专业救援队,配置大批高、精、尖、专车辆装备,战勤保障体系趋于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更加顺畅高效。
       五、消防人文环境进一步优化。
       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明显壮大。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彩、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消防素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消防执法服务规范文明,社会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六、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积极争取增加公安现役消防员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全区100%的建制镇建成乡镇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新增专职队员3497人、消防文员690人,发展社区(乡镇)志愿消防队8617支。加大消防力量部署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完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修订工作;推动出台消防水源建设管理,高层建筑、行业(系统)、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政府规章;研究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规划管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少数民族村寨消防技术规范和农村消防设施规划等地方标准;编制完善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以及出租房、“三合一”群租房火灾防控地方性消防安全标准。各市可以根据辖区火灾特点,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地方消防立法工作。
       二、强化领导责任落实。
       全区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4号),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并实行专项考核。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机制,乡镇(街道)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协调、联系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三、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全区各级民政、教育、商务、卫生、宗教、文化、旅游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系统、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制度。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全区各社会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规范管理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人员、水电油气设施维保人员、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03号),按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评估。
       五、加快构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
       完善消防市场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及部门诚信互通互认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政府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单位诚信自律、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诚信体系。

       第二节 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
       一、加大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力度。
       明确基层消防网格执法、监督、巡查等职责,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中央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转。2016年,全区5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017年所有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2016年,各市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机制, 2020年该项比例达到100%。
       二、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全区各级消防部门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其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设防等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质检、工商、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加大对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行为曝光和查处力度。建立社会单位和个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消防安全信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三、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落实全区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责任,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继续巩固和拓展各类消防宣传阵地,依托广场、公园、单位、社区等打造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宣传文化园,广泛利用互联网、户外视频、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媒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2020年前建成自治区级数字化消防教育博物馆,各市、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数字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备1部多功能移动消防宣传车。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公益宣传、行业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范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要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逐步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逐步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至2017年底,各市建立不少于1家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

       第三节 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制订、修订消防规划,2016年,全面完成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的修编工作。2017年,有条件的建制镇应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乡规划中应全面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加强规划的统筹衔接,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确保消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相适应。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配合每年组织开展1次消防专项规划督查,通报落实情况,确保规划落地执行。
       二、加快公共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建设。
       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2016年城市和县城的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90%。2017年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基本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确保基本达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不欠新账。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应依托主要河道、湖泊、海港沿岸等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通道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队管理办法》,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身份属性和工资待遇。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保障措施,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分别不低于20%、50%、80%,力争2020年达到100%。
       (一)公安消防队:以现役人员为主,新建消防站可采用单编制(合同制,公益性事业编制),部分薄弱地区增加人员编制。大力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队伍建设,弥补消防警力不足。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推进国家重点镇和自治区级重点镇、中心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自治区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工业园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一类口岸等区域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单位专职消防队:推进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企业,大型油、气库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等建成单位专职消防队。
       (四)社区(乡镇)志愿消防队:鼓励全区各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发动本行业(部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
       (五)应急救援队伍:按自治区、市、县三级建设石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倒塌、危险化学品、水域、核生化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县级以下地区可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保安等力量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六)微型消防站建设:重点单位、街道、社区按照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2016年,全区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20年前,全区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四、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和消费站建设。
       (一)特勤站。新建6个:北海市铁山港区临海工业园特勤消防站、钦州市保税港区石化特勤消防站、钦州市钦北区大井工业园消防站、钦州市灵山县十里工业园消防站、钦州市滨海新城特勤消防站、贺州特勤二站。
       续建1个:桂林市临桂区特勤消防站。
       (二)一级站。完成改造和新建61个。
       (三)二级站。完成改造和新建4个。
       (四)战勤保障站。总队级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4个:2017年建成钦州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2018年建成南宁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2019年建成柳州、玉林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
       战勤保障消防站12个:2020年建成南宁、柳州、梧州、北海、钦州、玉林、贵港、贺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市战勤保障消防站。
       2018年建成自治区级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
       (五)训练基地:总队训练基地: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支队训练基地14个:2017年,防城港、钦州训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南宁训练基地配套设施、柳州、桂林、贵港、来宾、河池训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梧州、北海、崇左训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玉林、百色、贺州训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
       (六)水上消防站或水陆两用站:建成柳州市水上消防站、北海市铁山港水陆消防站、钦州港水陆消防站、防城港水陆消防站。
       (七)地铁消防站:建成南宁石埠轨道消防站、五象轨道消防站、屯里轨道消防站。
       (八)公寓住房:新建总队公寓房,迁建玉林容县大队公寓房、博白大队公寓房,续建河池宜州城西公寓房。
       五、加强消防装备配备。
       按照“实战为主、科学配置、全面优化”的建设思路,积极争取,认真谋划,逐步形成能满足实际需要的装备配备体系,实现装备配置“性能与灾害事故特点发生相匹配、数量与灾害事故发生频率相匹配、结构与灾害事故发生类型相匹配”的规划目标,实现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配备3个100%的建设目标
       (一)消防车辆。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消防车辆数量,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的意见》(公消〔2015〕280号)重点加强高、精、尖消防车辆的配备,全面提高消防车辆配备质量。在全面完成1辆城市主站消防车、1辆中(重)型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高举类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四个一”车辆配备任务的基础上,各市要开展 “4+X”灭火救援车辆装备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市应加强进口“高、精、尖”车辆装备的配备,结合每年报废消防车辆的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车辆配备率达100%。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达到18%、22%、12%,进口消防车占比应进一步提高。
       高层建筑单体及密集区域,按照系列、梯次要求,加强具有灭火和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及配套器材与附件的配备,北部湾石油化工企业和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密集区域,加强远程供水系统,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消防拖车炮、遥控移动炮,核生化侦检消防车,供液消防车,举高破拆消防车、超大流量工业消防车等装备配备。
南宁轨道交通枢纽及各地市地下空间、综合管廊区域,加强正压式路轨两用消防车,大流量排烟消防车及附件,高倍数泡沫消防车,多功能灭火机器人,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地下通道器材输送装备,轨道救援及器材输送装备等。
       老城区、桂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地区等耐火等级低、道路狭窄、消防通道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和消防设备缺乏区域,加强大容量水罐车、照明消防车以及具有灭火救援功能的短轴距云梯消防车,辅助配置消防摩托车、消防三轮车等小型消防车辆。
       核电站等特殊区域,应考虑核电站本身及周边区域灭火需要,配置核生化侦检消防车、大型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或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等装备。
       重大活动保卫任务较重区域,配备勤务保障消防车、流动消防站、高性能小型消防巡逻车、消防巡逻摩托车等装备。
       水域救援任务较重区域,配备消防船艇、高涉水消防车、水难救助车、水陆两用消防车等。
       (二)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要求,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特殊场所和区域灭火救援任务专业化处置要求,辖区消防站应配备相应装备器材,配备率、备份率应达到100%。
       针对内攻需求,配备轻便高效的单兵定位与图像传输器材等装备。针对高空远程侦查任务,配备耐候性强、适应性广的先进无人飞行器。针对水域救援任务,配备水下搜救机器人、潜水装具、救援飞行器等装备。针对山岳救援任务,配备全轮驱动消防车、救援飞行器等装备。针对乡镇、村庄等偏僻区域,应配置小型快速的灭火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等,消防水源缺少的应配置供水设施。微型消防站应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水枪、水带、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消防腰斧等装备。
       (三)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要求,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舒适性和季节性要求,针对冬、夏季节区别配备高性能消防员灭火和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更新配备新型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皮质灭火防护靴和消防员呼救器,加强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防坠落辅助部件、强攻灭火所需隔热防护服、避火服,以及化学防护服装等装备配备,推广配备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通信型呼救器,具备无线通信及降噪能力、带高压应急充气装置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液冷型降温背心等装备。核电站消防个人防护装备应配置核污染防护服、防静电服等特殊装备。
       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备份率不应低于100%,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器材装备,应及时更新淘汰。2017年新型防护装备更新配备率达到60%,2018年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更新配备率达到100%。
       (四)通信装备。针对特殊灾害事故,依托登高平台和云梯消防车等作战车辆,配备具有图像传输、信号覆盖等功能的通信装备,解决操作视野及现场通信盲区、盲点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灾害事故现场动态,提升可视化指挥水平。指导各支队按战区划分和属地灾害事故现场不同地形、道路等特点,合理配备相应型号的移动通信指挥车、先导车,满足不同等级、类别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通信保障的需要。为攻坚组、侦查组配备具备防水、防爆、耐高温、热成像等功能的无线图传装备,确保深入现场时能够回传内部图像。针对地震易发区域,加强专网海事卫星图传设备、单兵卫星便携站等轻型化、小型化通信装备配备,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通信指挥迅速、畅通。针对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群、大跨度空间厂房等发生的特殊灾害事故,开展现场指挥部通信模块化装备建设,在实地测试论证的基础上,配备MASH(迈式)自组网、单兵背负式超短波转信台、便携式中继台等设备,解决水平覆盖5平方公里、垂直覆盖建筑整体的无线通信问题。消防站通信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13)的规定。
       (五)工程机械。为确保完成大型复杂灾害事故现场灭火救援任务,提高重大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化学事故处置、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导流、转运物资等能力,根据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加强具有较强机动性的轮式装载机、国产轮式推土机、进口大功率履带式挖掘机、牵引式平板运输车、能够在较小空间内作业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等工程机械配备。南宁市应配备具有较强机动性的轮式装载机、轮式推土机、大功率履带式挖掘机、牵引式平板运输车、能够在较小空间内作业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等9—12辆。柳州、桂林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应配备具有较强机动性的轮式装载机、轮式推土机、大功率履带式挖掘机、牵引式平板运输车、能够在较小空间内作业的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等6—8辆。经济欠发达地级市,配备通用装载机、轮式推土机、履带式挖掘机、牵引式平板运输车等3—4辆。
       (六)消防站训练器材。消防站技能、体能训练器材,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软梯及室内综合训练等日常训练器材。以上设备原则上应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成配齐。考虑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贫困地区可按实际情况,对消防站训练器材的配备分年度实施。
       (七)新型消防装备。全区各地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与消防需求配置适合自身的新型消防装备,如远程供水系统、超大流量工业消防车、传感技术消防装备、消防机器人等。

       第四节 应急综合救援体系建设
       一、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救援体系
       (一)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联动保障体系。制定《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工作规定》,明确应急救援所需装备器材和物资种类,理顺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渠道和应急队伍建设场地保障方式,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满足实际需要。建立现役军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建立警地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机制,提升综合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落实装备购置与更新换代经费保障渠道,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推进战勤保障基地的规划和建设进度,制定战勤保障器材及物资储备规范。
       (二)建立区域联防联动空间响应体系。建成“1+3+10”的区域联防联动空间响应体系。即建成1个自治区级联动救援节点(南宁)、3个区域级联动救援节点(柳州、钦州、梧州)、10个市级联动救援节点。  
       (三)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在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消防总队的领导下,建立应急救援四级响应以及区外救援调度指挥机制。建立并完善与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建筑工程事故、人防工程事故、反恐与刑事案件等市属专项应急指挥部以及市、县(市、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联勤联动机制。落实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形成在重特大灾害情况下,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消防总队——市、县(市、区)政府或消防支(大)队的优先指挥顺序,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快速反应、有效联动、协同紧密。
       (四)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自治区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和跨专业增援需要,针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专项研究,制定完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专业协同作战预案,明确消防部队的职责任务、响应联动、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战斗编成、处置程序、行动要求和应急保障等应急联动内容,建立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涵盖化学、地震、地质、供电、医疗卫生等行业,实行专家例会和重大灾害现场会商制度,为综合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五)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训练体系。依托各地市级消防教育训练基地,立足应急救援实战需要,编制社会救援和地震灾害消防救援训练大纲,拓展训练内容,规范救援程序,广泛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突出复杂环境下适应性训练、实战性演练和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习,不断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六)加大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财政投入。全区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和规划部门应积极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经费和场所保障,研究政府和社会化投入的灾害保险机制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逐步推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
       二、建立多部门联合应急救援体系
       (一)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应急管理系统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依托常态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隐患和苗头信息实行动态、安全风险差异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大重大灾害隐患点如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矿山、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危化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等特定区域的危险源调查与治理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预警系统。加强核设施场内外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核与辐射监测,严密防范核与辐射。
       (二)构建立体化应急指挥平台。实现消防指挥中心与全区各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调度指挥、异地会商、辅助决策、现场图像采集等主要功能,既满足日常应急工作需要,又可实时接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图像,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优化消防指挥网络架构,扩展网络地址空间,升级网络传输带宽,并将网络延伸至政府专职队,实现各级灭火救援业务数据、视频等信息可靠传输。
       (三)建设应急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基础支撑系统。由应急指挥场所、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安全支撑系统和存储备份系统构成。
       综合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管理、风险隐患预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辅助方案、指挥调度、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应用系统。
       数据库系统。包括基础信息、基础地理信息、事件信息、模型、预案、知识、案例和文档等数据。
       移动应急平台。整合现有移动应急资源,根据应急指挥决策需要,建设自治区、市、县级移动应急平台和移动信息平台,逐步向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延伸,实现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平台和其他相关应急平台的连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利用测绘地信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区各级各类应急平台提供空间基础数据支撑。
       (四)完善部门联动应急救援机制。整合“离散化”的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实现“集中化”联合分配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当面对大范围、高强度、极复杂的突发事件时,单个城市或部门应急力量不能有效处置火灾蔓延或开展救援时,需要其他城市和部门共同出击、联合行动时,可以通过自治区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寻求帮助,由自治区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出决策,整合资源协调其他管理机构集体行动处置危机。

       第五节 深入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
       一、拓展基础网络
       (一)优化消防计算机信息网。升级扩容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专网,完成指挥调度网的核心设备及主干网链路的冗余备份建设,消防总队到支队由50兆升级至622兆,消防支队到大(中)队由50兆升级至155兆,并延伸至政府专职队。扩展互联网接入带宽,消防总队、支队级单位的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不低于500兆,大(中)队消防站互联网接入不低于100兆,满足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业务开展的需要。调整和升级各级单位的公安信息网接入,总队、支队级接入不低于622兆,大、中队级接入不低于155兆。
       (二)改造消防无线通信网。依托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长期演进(LTE)宽窄带融合专网建设,开展消防无线常规、集群通信网的“模转数”工作,指挥员、战斗员、消防站和执勤车辆的数字电台的配备率达到100%,并按5%的冗余电台进行备份。“十三五”期间,消防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配备LTE专网车载和便携式基站,满足语音、视频、数据高速传输和综合应用的需要。依托通信运营商公共通信网,建设全区消防跨区域指挥调度无线通信网,指挥员、战斗班的公网集群电台的配备率达到100%。
       二、完善硬件基础
       (一)建设消防云计算中心。依托统一的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和网络资源,规划建设全区消防云计算中心,实现基础设施虚拟化、资源池化管理和海量数据存储,为消防大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云服务。提升消防数据灾备中心的备份级别,完成异地灾备中心建设,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备份由数据级提升为应用级。
       (二)升级指挥中心。配合地理信息展示以及音视频通信控制等一体化、可视化指挥调度的“一张图”应用需求,对指挥中心的席位优化设置、音视频及显示设备、网络接入、音视频集成、信息汇聚和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进行全面改造。2018年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完成改造,2019年各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完成改造。
       (三)改造硬件支撑系统。升级全区消防会议系统,建设视频集中管控系统,实现多网协作、高清化、移动化和可扩展的新需求。建设边界接入和移动接入平台,为“智慧消防”和物联网接入提供内外资源与业务安全接入。建设北斗卫星定位接入平台,向消防部队统一提供位置定位、短报文和授时服务,对接公安警用北斗位置服务系统,实现跨区域、跨警种的位置共享。
       三、优化系统架构
       (一)建设消防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总队、支队、大(中)队三级综合应用平台,统一技术框架、规范数据及接口标准,实现各业务基础信息的集中采集、录入、核查、反馈,满足基层工作应用需求,为消防业务系统开发应用和移动化的深度应用提供支撑。
       (二)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依托统一的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提供全区消防大数据应用服务,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优势资源,纳入政府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建设全区消防大数据业务分析平台,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为火灾防控、灭火救援、队伍管理、宣传服务等业务工作提供可视化主题分析、风险形势研判,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消防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包括音视频图像资源、地理信息服务、业务监管等三个子平台。实现消防音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支撑消防各业务及移动警务的地图应用、对业务合规性和数据有效性实施监管和预警等基础服务功能。
       (四)建设社会联动共享资源平台。建设联通共享、协同高效、互利共赢的社会联动共享资源平台,形成基于消防指挥网的消防领域生态圈。与应急、气象、安监、地震、环保、市政等部门共享交换社会联动信息,满足消防应急联动需求。
       四、完善业务功能
       (一)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升级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广配备基于公网传输实时图像的执法记录仪、建立监督执法轨迹库,引入电子印章、笔迹甄别等手段,强化执法全程网络化监管和质量考评。建立火灾原因调查辅助系统、火场视频处置软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准确性。
       (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数字化支撑手段。利用三维动态、地理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图形化、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系统建设,统一类型灾害事故预案模板,并与接处警、作战指挥系统衔接融合,实现指挥调度网和互联网的智能化信息查询及一键式应急调度。
       (三)推进灭火救援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立贯通总队、支队、大(中)队三级的一体化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实现灭火救援行动的通信指挥扁平顺畅、指挥决策科学准确。建设消防指挥员模拟作战训练系统,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结合基地烟热、真火等实战化模拟训练设施,完善各级指挥员业务演练与能力考评。
       (四)推进消防装备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包括消防战勤保障系统、应急物资保障信息监测系统、应急物资预警和信息管理系统、战勤保障调度指挥系统、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等5个子系统,实现战勤保障物资、消防装备全过程动态采集和可视化管理。实现装备与管理系统的虚实结合,可以对装备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出警车辆及携带装备的情况反馈,系统在出警状态下将油料、载水量、泡沫量及随车器材的实时信息发送至指挥平台,为灭火救援提供辅助支持。实现车辆、装备配备的智能分析,可对各单位车辆、器材配备实行结构配比指导、报废更新提醒、数据统计。2016年,南宁消防支队完成试点建设。2017年,南宁、柳州、桂林消防支队完成系统建设。2018年,全区各支队完成系统建设。
       (五)优化队伍管理信息化管控手段。利用物联网技术,综合电子岗哨、电子围栏、营区监控等远程手段,加强基层队伍安全管理,完善远程督导。建设网上教育培训平台、部队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消防宣传媒体资源系统、消防舆情监控平台、升级财务、后勤、审计等信息化系统,实现资源交互共享、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五、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与服务
       (一)创新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服务手段。升级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建立“统一受理、协同办理、按需发布”的服务模式,增加执法透明度。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创新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模式,增强消防工作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消防部门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加快消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二)加强政府及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服务支持。依托互联网消防云计算中心,为全区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等主体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平台和信息对接服务,同时采集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数据,为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分析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和指导行业部门有效开展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三)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推动社会单位基于消防云计算中心建立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中介机构的数字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诚信信息系统,联通共享信贷、保险等诚信信息,推进消防诚信信息的全社会共享,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四)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消防重点单位完成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建设并汇入公安综治平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达到90%,实现对市政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测,提升火灾动态防控水平。推动小单位、小门店、“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的安装应用。
       (五)完善消防产品社会化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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