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遴选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初选、政审、选聘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拟聘任邓超等15名人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3日—5月29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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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1-28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