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高技函〔2015〕897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并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开展地区“互联网+”行动计划研究工作。为此,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积极参加制定我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我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既有利于赢得未来发展先机,又有利于通过互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请你们充分认识“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主动研究,梳理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总结发展规律,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认真做好项目梳理,重点抓好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重点项目储备工作。项目选择初步考虑以互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互联网培育发展新业态模式、以互联网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领域为重点(详见附件1)。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推动相关工作,并积极申请列入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包,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请各部门、各市将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梳理的企业信息统计表(附件2)、重大工程包项目清单(附件3)及其电子版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赵庄辉,0771-2328325 18577865382 gaojc2328869@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