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广西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 内容

广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5 13:21:44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广西林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生态建设、强化资源保护、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林业改革,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较好,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第三位,森林年生长量、年木材产量、森林蓄积年净增量、人工林速丰林经济林面积、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模均居全国第一位,林业产业总产值跃居全国第三位,多项林业重大领域改革成效位居全国前列,资源大区、产业大区地位全面确立,全国林业大区地位基本实现。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增长
       深入实施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五个国家重点造林工程,严格执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制度,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完成荒山造林 71.27 万公顷、迹地更新 76.67 万公顷,义务植树 4.5 亿多株,森林面积比“十一五”期末增加 93.33 万公顷,达 1466.67 万公顷,居全国第六位;森林覆盖率超过“十二五”规划目标 2.2 个百分点,达 62.2%,居全国第三位、西部地区第一位;森林蓄积量达 7.44 亿立方米,净增1.86 亿立方米,年均增加 3720 万立方米,年森林生长量达到 8496万立方米。在努力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扎实抓好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提质增效、通道森林景观改造提升三个森林经营项目,全面推进森林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和全国亚热带珍贵树种培育基地“两大基地”,科学适度发展用材林,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完成中幼龄林抚育 215.87 万公顷、通道花化彩化 0.8 万公顷,新增珍贵树种 5.33 万公顷、特色经济林 23.33 万公顷,创建了崇左市等 5 个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县)。2015 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 1.2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加了 3000 多亿元,增幅达 45%,居全国第三位;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增长 15.46%,达到 64.5立方米/公顷;乔木林混交林比重达 43.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6 个百分点;森林碳储量达 3.7 亿吨。
       二、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加大
       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完成自治区级及 111 个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建成全区和县域林地“一张图”。及时保障重大项目占用征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建设项目 2787 宗,合理使用林地面积 2.88 万公顷。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清理排查出违法案件 2306 起。森林资源监测不断加强,初步实现森林资源主要数据年度出数。林木采伐管理更加规范,取消木材生产计划下达,建立限额结余月公告制度。实施 19 个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乡村森林防火能力显著提升,森林火灾年均受害控制率在 0.07‰以下,远低于国家 1‰的控制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连续 5 年控制在 4.5‰以下。建立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综合联同执法机制,推进“一场一警”警务工作机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5060 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5 亿元。安全生产、山林纠纷调处和林区维稳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
       深入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公益林管护等重点工程,阶段性完成全区第二次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古树名木、湿地资源和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基础建设。制定并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条例》,认真履行《广西生物多样性战略行动计划》,开展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等专题研究,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极度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显著。崇左白头叶猴、恩城、邦亮等 6 个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1 处,完成保护区界线确定 10 处,新建 140 处自然保护小区,开展桂林会仙等 17 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被列为国家级示范保护区;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地名录。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物物种种质基因保存地等自然保护地组成的自然保护网络,保护了广西绝大多数自然生态系统和9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其中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全区 90%以上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76%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7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和 30%的红树林湿地,逐渐成为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美丽广西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力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两个综合性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生态能源,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完成通道绿化 6158 公里、城镇绿化 5447 万平方米、村屯绿化 4467 个,通道可视一面坡林分改造提升 0.6 万公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5 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16个、全国生态文化村 18 个。“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累计完成5158 万株,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完成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 5000个、面上一般村屯绿化 5.58 万个;新增户用沼气池 34.6 万户,完成旧病沼气池改造 8 万座,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 405.6 万户,沼气入户率达 50.45%,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机垃圾和养殖粪污发挥了重要作用。完成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石漠化面积比2005 年减少 45.27 万公顷,是全国 8 个石漠化省区中石漠化面积减少最多的省区。许多石山区农村呈现出“石山增绿、群众增收、村在林中、家在绿中”景观,农村生态环境形势向好。
       五、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
       坚持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兴林与富民同步推进,着力发展林浆纸、木材精深加工、林产化工、油茶、花卉、特色经济林等林业优势产业,扶持和建设了一批特色林业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立体林业、循环林业、集约林业,已形成林下种植、养殖、旅游、加工等四大产业、八大类型等多种模式,2015年林下经济产值达 714 亿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资金投向木制家具制造、木地板加工、精制茶油加工等高附加值加工领域,林业一二三产比例由“十一五”期末的 41∶55∶4 调整为24∶65∶11。2015 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林业口径)累计完成905 亿元,居全国第一位;林业产业总产值达 4305 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年均增长 27.5%;木材产量达 2650 万立方米,约占全国木材产量的三分之一,居全国第一;人造板产量达 3100 万立方米,约占全国人造板产量的 1/9,居全国第三位;造纸与木材加工业成为我区第九个千亿元产业,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八角、玉桂、茴油、桂油、栲胶等林化产品产量稳居全国第一位;森林旅游业成为林业第三产业最大的增长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六、林业惠民成效显著增加
       坚持完善和落实强林惠林兴林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林农的直补力度,“十二五”时期通过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惠民工程直接补助林农 100 多亿元。组织实施发展林下经济“千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和“林下经济十百千万亿”活动,林下经济发展惠农效果日益显现。带动 1400 多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 1700 多元;培育 1741 个“十万元户”、233 个“百万元屯”、59 个“千万元村”、19 个“亿元乡镇”、13 个“十亿元县”。大力实施林业生态扶贫,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名特优经济林和花卉苗木等绿色产业,帮助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组织实施以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和区直国有林场场部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会战”,总投资达 36.8亿元,完成林区危旧房改造 2.4 万户,新建道路里程 144 公里、道路硬化、维修林区公路 911 公里。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截止 2015 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际开工 31135 套,基本建成28391 户,分配入住 20846 户。
       七、林业改革工作全面深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广西于 2011 年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成为全国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森林保险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配套改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 130 亿元,森林保险投保面积706.67 万公顷,林业专业合作社 1225 个。贯彻落实中央 6 号文件精神,牵头起草《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提质增效”活动和“大场带小场”改革试点,全面加强区直国有林场预算财务管理和经营销售管理,提高了国有林场发展的质量效益。广西国有林场的综合实力、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国前列,8 家区直国有林场进入全国国有林场总收入前 10 强,其中高峰林场位列全国第一。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共取消、下放、调整自治区级林业行政审批项目 35 项,自治区级审批的项目由原来的 36 项减少为 24 项,减少幅度达 33.3%。
       八、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累计争取中央林业资金 200 亿元,超过前两个五年计划的投入总额,落实林业贴息贷款 180 亿元;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 68.9 亿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 1 亿美元实施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深入实施科技兴林战略,林业科技与推广项目批复立项共 683 项,比“十一五”期间增长 71%;全区验收、鉴定、登记科技成果 130 项,油茶良种繁育和杉木良种选育两项研究荣获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制定行业和地方林业标准 86 项,获得专利授权 150 多个,成立广西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由“十一五”期末的 40%提高到 50%。加快信息化建设,林业信息化水平排全国第 8 位,5 年跃升了 23位。深入实施人才强林战略,开展了“136”林业人才工程、“226”林业人才培训工程和万名林业人才储备工程,林业系统共有硕士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 826 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 38%,拥有高级职称人数 463 人,增加 18%。

       第二节 主要经验
       一、坚持加强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来定位、谋划林业,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林业发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将林业有关内容作为取得的七大成就之一和九大体会之一,作为富民强桂的四大优势之一和“五区”建设之一。自治区领导坚持与国家林业局和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衔接和沟通,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参加每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机关单位、企业、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尽责的良好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重点工程带动
       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公益林管护、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森林保护工程,全面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活动,投资之巨、建设规模之大、覆盖面之广,是广西建区以来之最,在改善生态、促进林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深化林业改革
       坚持以释放林业生产力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国有林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林业生产关系。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加明确,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了林业快速发展。
       四、坚持突出广西特色
       坚持充分发挥广西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科学谋划,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展速丰林、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浆纸、木材精深加工、林产化工、油茶、花卉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率先以省级政府的名义出台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文件、率先下发省级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率先安排省级林下经济发展财政专项经费。速丰林、珍贵树种、林下经济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都成为了全国先进典型。
       五、坚持扩大开放合作
       坚持充分利用区内区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林业招商引资,推进林业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合作。坚持完善强林惠林兴林政策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林业投融资机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商业信贷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外资贷款以及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林业,保障了我区林业建设资金投入。

       第三节 存在问题
       一、森林质量与效益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由于长期以来的重造轻管、粗放经营,广西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总体质量效益不高,低产林多、优质林分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中小径材多、大径材少,一般用材多、珍贵用材少,单位面积蓄积量不高,林地综合生产率偏低。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为 64.5 立方米,排全国第 17 位,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66%。树种结构单一,林分结构简单,林相景观单调,人工林中纯林面积比重高达93.5%。部分地区桉树经营不够科学,森林生态系统抗灾害能力差、稳定性不强,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任务依然繁重。森林质量与效益现状与我区资源、气候、地理等自然优势还不相称,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二、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尚未适应形势变化
       广西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发展经济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趋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资源需求不断增大,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截至 2015 年,违法侵占林地共计 2306 起,总面积达 4000公顷。同时,随着林地、林木价值的不断提升,山林纠纷频发,保护区与社区矛盾突出,乱砍滥伐、盗采盗运、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在保护区非法建设项目等现象日益突出。基层林业执法部门力量薄弱,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的应对措施不多,综合治理能力不强,保护力度不足。
       三、林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
       林业产业还是依靠传统木材生产、木竹浆造纸、人造板、初级林化产品等传统产业为主要拉动,木家具、木地板以及林化精细化工方面的企业较少,森林旅游、休闲养老等林业新兴业态正在起步。林产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相对落后,技术水平与区外、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精深加工率不高,产品低档同质化严重,产业结构调整、技改升级的后续动力不足。产业园区建设相对滞后,产业集聚能力不强,高质高端高效的林业产业体系尚未形成,资源优势并未转化为竞争优势,林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依然不强。
       四、林业科技应用转化程度较低
       “十二五”期间林业科技虽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在困难立地造林、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研究等重点领域技术力量不强。主要是人工林树种松树、杉木良种使用率不高,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选育良种少,林木良种生产结构性和区域性短缺的情况较为突出,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建设需求。科技与生产结合不够紧密,部分林业科技成果没有得到及时推广应用,成果转化率不高,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
       五、林业发展保障能力总体较为滞后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林区交通、供水、供电及广播通讯等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落后,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种苗站、农村能源工作站等林业基层单位办公条件较为艰苦;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安等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森林消防力量不足,护林员队伍管理不到位,林业灾害应急能力不高;林业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基层林业建设管理力量薄弱,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监管技术手段落后,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六、林业综合执法水平不高
       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偏少,林业站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人数 1931 人,仅占全区林业站总职工数的 47.7%。同时,尚有 21%的木材检查站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2.4%的林业站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中,职能相互交叉重叠,执法体制不顺,部分地区在部分重点执法领域存在执法空白,林业综合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需要。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战略机遇期,广西林业改革发展面临较好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第一节 发展机遇
       一、林业成为国际上促进经济增长的的重要举措
       从国际发展看,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生物安全、气候安全、木材安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达的林业已经成为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重视森林、保护生态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各国普遍把加强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保护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来实现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三赢”。特别是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艰难时期,世界各国正在加紧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为林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二、林业成为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
       林业建设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写入党章,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和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林业夯实生态根基、保护生态安全,加大力度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需要林业创造绿色财富、积累生态资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经济;需要林业引领绿色理念、繁荣生态文明,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这些都是新时期赋予林业的新使命,也将为林业改革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林业成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支撑
       广西“十三五”期间将围绕“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和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通过绿色强区、生态惠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广西丰富的森林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这是坚持绿色发展的“本钱”和“家底”,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又是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目标,需要通过发展林业来构建绿色安全生态体系,提供强大的生态环境容量,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扩大林业生态经济总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这是我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基础,也将推动林业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四、林业成为国家、自治区倾斜支持的重要对象
       中央和自治区强林惠林政策不断巩固强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生态文明体制不断优化和健全。国家陆续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化防护林改造、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广西林业资源丰富、基础良好,是上述工程的重点实施区域,将获得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项目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林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有助于缓解林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自治区正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各方面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随着政策利好的陆续释放,林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活力将不断增强。
       五、林业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领域
       新常态下,生态需求已成为市场的主导需求之一。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对洁净的空气、清洁的淡水、绿色食品等良好生态环境和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这些迫切需求带动广西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生产力进一步释放出巨大潜能,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向林区聚集,林业的功能、效用、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特别是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林业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展,各类社会资本正在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势多样化、经济增长多极化的新趋势。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事业的广度、深度、强度不断提高,林业改革发展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进一步夯实,将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得到长足发展。

       第二节 面临挑战
       一、森林资源规模扩张难度加大
       经过十多年来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力推进,广西可用于植树造林的地块越来越少,剩余可供造林的林地主要分布在高海拔和石山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对造林技术要求更高,施工难度更大。林业传统的劳动力、用地等要素优势正在逐步丧失,需要投入的资金更多,难以再通过大面积造林来扩大森林资源总量。如何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森林生态价值总量,是“十三五”期间林业面临的艰巨任务。
       二、森林资源保护任务日益艰巨
       “十三五” 时期是广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持续增大,对森林产品要求不断提高,对森林资源利用程度不断深入,将给森林资源保护增加更大的压力。当前林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林业信息化和现代装备手段落后。如何统筹兼顾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提升已有生态建设保护成果,是“十三五”期间林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三、林产工业发展要素约束趋紧
       广西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大多数林产企业还处于以规模扩张为主的粗放发展阶段,新常态下林业产业发展所需的投资渠道、资源环境、土地供应等约束趋紧。大部分林业产业园区(集中区)规模较小,投入不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尚未形成相互促进、集聚度高的产业格局。如何突破要素制约,加快实现林产工业转型升级,是“十三五”期间建设林业产业强省目标必须破解的难题。
       四、林业治理能力要求持续提高
       治理能力不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是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森林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加重、难度增大。基层林业部门能力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林农日益急需的林业科技、林业法律、产品信息、林地流转等服务需求。另外,林业项目投融资困难和资金监管难度大,国有林场事企不分、机制不活、保障不足,改革红利远未释放。如何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广西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十三五”期间建设生态强省、林业强省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建设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强区,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加强资源保护,着力增绿增质增效,着力促进绿色惠民,努力构建石漠化生态治理区、优质特色林木资源培育区、西江生态涵养带和北部湾沿海生态防护带“两区两带”为支撑的林业发展“四大战略格局”,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全国亚热带珍贵树种培育基地和特色经济林“三大林业基地”,全面打好国有林场改革和林业生态扶贫“两大攻坚战役”,加快培育林下经济“一个千亿产业”,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力争成为全国林业强区和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先进省区,为建设“美丽广西”、全面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立足绿色发展,坚持把改善生态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在生态建设和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强化人工辅助促进修复的作用,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培育优质森林资源,扩大生态环境容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惠民利民。立足生态惠民、共享富民,把改善民生、促进脱贫攻坚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落脚点,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拓展林业多种功能,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大力发展林业生态经济,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协调发展,构建完善生态产品生产体系,扩大生态公共产品供给。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最大“红利”,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涉林行政审批改革和林业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林业发展方式和组织方式,提高林业治理能力,优化治理体系,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坚持科技兴林。立足创新强林,把创新作为现代林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人才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林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补齐短板,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依法治林。坚持把依法治林作为现代林业发展的坚实保障,完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保障林业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健全林业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实现林业依法行政。
       坚持开放活林。坚持把开放合作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路径,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林业对外开放,提高林业开放发展水平,拓展林业开放合作新局面。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森林布局更加合理,树种结构更加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蓄积较快增长;石漠化区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林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趋于优化,特色林业产业得到巩固发展,资源利用率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明显提高;科技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林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管理水平更先进和高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林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山青水秀生态美”品牌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林业对全区经济增长、助农就业增收、山区脱贫致富、生态环境改善的贡献能力显著提高。“十三五”期末,全国林业强区基本实现,为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节 战略布局
       围绕服务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以及“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发展新格局,以“一屏五区一走廊”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按照全国“一圈三区五带”林业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全区林业发展条件、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石漠化地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加快构建“两区两带”的林业发展战略布局。
       一、石漠化生态治理区
       区域范围主要包括桂西南、桂中地区,行政区域上包含崇左市的江州、扶绥、大新、天等、龙州,百色市的右江、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河池市各县(区),南宁市的武鸣、上林、隆安、马山,柳州市的柳江、柳城、鹿寨,来宾市的兴宾、忻城、合山,桂林市的雁山、阳朔、临桂、平乐、荔浦、恭城,贺州市的钟山、富川等县(市、区)。该区作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的核心,是建设桂西桂北生态屏障、桂西南生态功能区的重要区域,同时承担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的重大使命。区域范围森林植被整体功能比较脆弱,植被恢复难度大,是全区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也是全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
       区域主攻方向是在治理石漠化、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加快推进林业生态扶贫,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深入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促进石山地区生态系统修复,增加森林植被,逐步形成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创造宜居的自然环境。加强岩溶地区水土保持林建设、重点物种跨境保护和边境地区生物廊道建设,加强珠江防护林和退化防护林改造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时,因地制宜强化森林集约经营,加快发展油茶、核桃、芒果、竹子等特色经济林,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积极引导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旅游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创业就业,推进林业精准扶贫。
       二、优质特色林木资源培育区
       区域范围包括桂林市的永福、龙胜、资源、兴安、全州、灌阳、灵川、恭城,柳州市的融水、三江,来宾市的金秀,贺州市的富川、钟山、八步、昭平,梧州市的苍梧、藤县、岑溪,玉林市的容县、北流、陆川、博白,贵港市桂平、平南、港南,钦州市的灵山、浦北,崇左市宁明县等县(市、区)。该区水、热条件优越,是适宜发展人工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的区域。区域内纯林和人工林比重大,用材林相对集中,松、杉、桉、竹种植规模大,荔枝、龙眼、八角、肉桂、沙田柚、柑桔、红椎菌等地方特色鲜明,也特别适合发展短轮伐期用材林。通过培育优质特色林木资源,推进桂东北生态功能区、桂中生态功能区建设。
       区域重点任务是依托国家储备林、亚热带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三大基地”建设,在保护天然林、公益林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桂北山地杉木、毛竹林,加强桂东区以松树为主、桂东南区以速生林、亚热带经济果木林为主的森林培育,强化集约经营,大力培育大径材、无节良材、珍贵用材、特色经济果木,适度发展短轮伐期用材林,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提高林地生产力,为保障国家木材战略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三、西江生态涵养带
       区域范围以南宁市的横县、邕宁、良庆、青秀山、兴宁、西乡塘、江南、隆安,柳州市的柳江、鹿寨、柳北、城中区和鱼峰,梧州市的万秀、蝶山、长洲、苍梧、藤县,贵港市的平南、桂平、港北、港南、覃塘,百色市的平果、田东、田阳、右江,来宾市的武宣、象州、兴宾、忻城、合山,崇左的扶绥、江州等 7 个市34 个县(市、区)的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山地一面坡或两岸平地各 15 公里左右的区域。该区是建设西江千里绿色走廊的主要区域,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在我区境内的生态核心区域,在西江干流沿线,人口众多,河流生态系统脆弱、功能不高;在桂西山原,地貌交接带特征明显,山高坡陡的地形孕育了水量大、落差集中、水能资源丰富的红水河,还是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区域。随着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国家战略,西江干流沿线和桂西山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面临更严峻的威胁。
       区域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是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生态公益林为支撑,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江河护岸林、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加快建设珠江防护林,加大低质低效林和人工纯林改造力度,加快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全面保护西江流域“一干七支”沿江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湿地资源,大力发展乡土树种一般用材林,构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把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千里绿色生态走廊,确保红水河十个梯级水电站乃至西江、珠江生态安全,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环境。
       四、北部湾沿海生态防护带
       区域范围包括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所辖沿海地区。该区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是我区经济发展最快、最有活力的区域。该区是建设北部湾沿海生态功能区的核心区域,辐射带动十万大山生态功能区建设,大陆岸线长 1595 公里,海岸带曲折绵延,地貌复杂多变,灾害性台风频发。
       区域生态建设重点任务是以沿海地区为重点,着力加强以沿海防护林、湿地保护、滨海生态恢复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建设以海岸基干林带为主体的纵深生态防护体系,加强退化林分(带)改造。开展滨海湿地、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护,开展岸线整治和生态景观恢复,建设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保障地区生态安全。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强区目标,坚持绿色强区、绿色惠民,突出优势、补齐短板、提质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支撑。规划完成营造林任务 300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和更新 93.33万公顷,封山育林 6.67 万公顷,森林抚育 200 万公顷;全面停止6.74 万公顷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2 万公顷,治理石漠化面积 43 万公顷;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超过 533.33万公顷。创建 100 个各级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完成人工纯林种植结构调整 26.67 万公顷,建立 33.33 万公顷“林业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区,推进 152.98 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基地、152.4 万公顷特色经济林基地、20 万公顷珍贵树种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建设。

       第一节 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
       按照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思路,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以“一屏五区一走廊”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建设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以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切实维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治理石漠化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
       一、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
       强化公益林保护。加大投资和补偿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实行分区、分类区别化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提升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和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动态监测体系、地籍管理体系和管理成效检查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积极优化公益林区划,加快修订完善公益林管理办法。至 2020 年,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稳定在 544.7 万公顷以上。
       全面保护天然林。进一步调查摸清全区天然林资源分布,及时把未划入公益林的 239.07 公顷天然林保护起来。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鼓励、引导集体和个人停伐,对于自愿停伐的由县级政府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停伐协议,比照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给予补助。对一些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天然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乃至国家公园,实行重点保护、永久保存,涉及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林地、林木逐步实行政府征收或租赁政策。力争逐步将未划入公益林的天然林调整纳入公益林区划。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制度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天然林保护能力。
       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以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为总任务,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经验,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导向和部门协调,结合广西实际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以石漠化片区、贫困县为重点区域,大力挖掘国家规定地类的退耕还林实施潜力。积极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25 度以上实际陡坡耕作地(含石山裸地)、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梯田梯地和易地扶贫搬迁及库区移民搬迁后腾退出来的耕地,纳入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地类范围。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与精准扶贫、农业结构调整、扶贫移民、土地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倾斜安排给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规划期内,在现有耕地范围内加快实施2万公顷新一轮退耕还林,积极争取在其他适宜地类上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同时,加强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森林的抚育管护、补植补种和低效林改造,巩固造林成果,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完善重点生态区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促进山脉、流域、河湖、沙地生态建设协同发展。珠防林重点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加强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提高针阔混交林和观赏植物比重,构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沿海防护林重点在浅海近岸水域建设红树林等海洋生态林带,新造并修复因灾损毁的沿海基干林带,实现林带合拢,构建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启动实施退化防护林改造,推进低效防护林改造,提升防护林质量,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启动实施林业血防工程,建立抑螺防病林,从根本上预防血吸虫病,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划定广西重要湿地,制定广西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及其保护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湿地征占用管理制度、流域湿地污染补偿机制,健全广西湿地保护管理法制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对全区湿地逐一编目、登记和公布,将保护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地方,明确保护责任。采取湿地生态补水、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措施,实现“占补平衡”,稳定湿地面积;实施水系联通、岸线修复、污染防控、有害生物防控、水禽栖息地恢复、水位调控、湿地植被恢复、生态河流廊道恢复、湖滨带和库塘消涨带恢复与修复以及富营养化综合治理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普宣教和技术培训体系,构建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社区扶持共建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通过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和湿地多用途管制区的建设,确保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率得到提高。到 2020 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25%,湿地保有量不少于 75.43 万公顷。
       三、深化石漠化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继续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按照集中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每年用于 43 个石漠化重点县的治理工作,统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等现有渠道投资用于其他石漠化县治理。充分发挥植被恢复措施在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举,林、农、牧、沼气统筹,山、水、田、林、路综合,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加大大江大河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特殊地区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结合石漠化片区生态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科研攻关,总结推广典型治理模式,加大石山坡耕地、宜林地营造乡土、珍贵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木力度,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石漠化重点县石漠化治理,确保到 2020 年岩溶区乔灌植被面积保有量达 400 万公顷,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生态系统,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野生动植物和林业自然保护地保护
       启动实施广西“千万种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保护好全区1150 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和 9494 种野生高等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大物种调查与监测力度,全面推进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和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抢救,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完善自然保护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生物安全和林业知识产权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防遗传资源流失、丧失。确保 9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化解社区矛盾,有步骤开展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移民。强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整合资源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确保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 5.8%。建设国家和地方种质资源基因保存库。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制定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推动将林地、湿地、石漠化生态空间保护和治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坚决打击破坏红线的行为。

       第二节 强化森林优质资源培育
       转变森林经营理念,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推广良种良地良法和适地适树,实施智慧林业沃土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和产出率,增强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到 2020 年乔木林混交林比重达45%,森林蓄积量不低于 8.19 亿立方米。
       一、提升林木良种壮苗供给能力
       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大对优质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开发利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和采穗圃建设,加强林木良种选育研究,推进林木良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和升级换代松、杉、桉、油茶、核桃、珍贵树种等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促进主要造林树种良种换代升级,提升珍优树种品种选育创新能力,确保“十三五”期末全区主要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 90%;加强自治区和市、县级保障性苗圃建设,构建稳定的林木良种生产体系和贮备保障体系,加快建设以广西保障性苗圃为龙头、社会苗圃为补充的苗木培育体系;加强种苗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种苗生产源头管理和市场监管;健全完善林木种苗标准规范化体系,推进林木种苗产业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推进“三大基地”建设
       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珍贵树种、特色经济林“三大基地”。以政府发动、政策推动、利益驱动、示范带动为抓手,积极引入政策性金融资本,通过新造、改培和抚育等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各种主体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高广西的木材供给能力,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积极引入国内外资金,实施红椎、西南桦、楠木、任豆、香椿、降香黄檀、格木、榉木、柚木、土沉香等珍贵树种基地建设,推进树种林种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广西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鲜明、经济效益好、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经济林基地,力争建成油茶、八角、肉桂、油桐、板栗、核桃、茶叶、“三木”(杜仲、厚朴、黄柏)药材、亚热带特色果木(荔枝、龙眼、沙田柚等)、澳洲坚果、香樟等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确保“十三五”期末特色经济林产品产量达到 1500 万吨。同时,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三、调整树种结构
       加强政策导向,通过分类补贴和提高补贴标准,鼓励引导经营者营造混交林,限制营造大面积纯林。通过补植补造和皆伐重造等方式逐步调减速丰桉等树种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在交通干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四周、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优先抓好树种结构调整,再由近及远向纵深推进。提高森林的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着力解决我区人工林树种单一、结构简单、林相单调等突出问题,实现树种多样性、林分多样性、林相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目标。
       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不断创新森林经营管理机制,开展森林经营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者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开展森林培育和采伐,逐步实现按依法编制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
       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和管护,加强中幼林抚育间伐,对现有人工林逐步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大力改造低产用材林和低效经济林,对限伐区域中的桉树公益林纯林进行全面改造,逐步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
       坚持生产方式生态化,大力推广免炼山整地、保留原生植被带、菌根栽培、树种轮作等技术,改变对林地的掠夺式经营模式,依靠自然力,促进森林近自然经营,发挥森林多功能效益;大力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缓释肥等技术,增强人工林的自肥能力,维持林地土壤肥力,促进林地可持续经营。推进森林精准经营,提高森林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坚持分类经营,推广异龄混交、择伐经营、复合经营、立体经营等技术,培育多目标森林。
       以引进世界银行、欧投银行等外资造林项目为载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积极指导开展碳汇造林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增加森林碳汇,增强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交易试点,促进林业融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第三节 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守住生态红线,严格保护和管理林地和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与考核体系建设。
       一、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严守林地保有量红线,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占补平衡制度,禁止毁林开垦,积极规范各种新业态林地利用管理;严格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使用林地定额,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定额需求,压缩一般项目林地定额需求;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后备资源,确保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不低于1580万公顷。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理清林地界限,界定林地范围,合理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促进林业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融入全区“多规合一”工作,确保林地落界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调查成果的有机衔接。
       二、强化林木利用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规范采伐管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区商品材年产量达到3100万立方米。稳妥推进采伐管理改革,创新采伐管理方式,根据我区森林资源现状和林木采伐管理实际,开展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放宽审批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清理压缩审批环节,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积极推进网上审核审批和乡镇林业工作站森林采伐审批“一站式”服务,将林木采伐审批系统延伸到乡镇,尽量委托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核发采伐许可证,确保采伐审批更加便捷高效;落实采伐限额使用情况月结余公告制度,实行采伐公示制度,确保限额使用和采伐的公开、透明;加强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森林、林木行为;规范木材运输管理,坚持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严格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强化流动巡查,统一木材检查执法装识,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实行违法运输木材追溯制度,切实制止违法运输木材行为,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三、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
       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区、市、县三级森林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内容和应用范围。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碳汇调查和连续动态监测,完善森林、湿地、木质林产品各类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完善我区主要树种、灌草植被和枯落物生物量碳储量模型及碳参数。加快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等各类监测、标准与评价体系,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监管体系和林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明确产权主体,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行为,做到权有其主、主有其利、利有所责。探索对湿地、荒漠开展确权登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监测和评估机制,为实行领导干部林业生态资源资产责任和离任审计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节 做大做强做优林业产业
       贯彻落实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理念,加快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林业产业供给侧改革,着力提高林产品质量和价值,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产品的生态化、现代化、多样化需求,全面提升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林业产业大区向林业产业强区迈进的步伐,确保2020 年全区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 7000 亿元。
       一、推动林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提高人造板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产品使用领域,不断满足下游产业对木材工业产品精细化、多元化、功能化的需求趋势。提升普通胶合板产品档次,增加生态家具板、装修饰面板产量;合理控制新上马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科学稳妥发展刨花板、细木工板项目,鼓励发展定向刨花板、定向结构材等功能性、结构性人造板及二次加工人造板等产品;针对市场需求扩大异型胶合板、无醛板、防潮板、防火板以及高得率木浆、高档纸及纸制品生产;整合和淘汰现有落后人造板和木竹浆造纸、松脂初加工产能,支持发展木地板、板式家具、红木家具、木材纤维制品等木材精深加工项目,打造一批地板、家具生产基地。
       改进提升全区林产品生产及加工的工艺水平,研发精深加工及衍生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优先提升特色林木资源加工工艺,集中力量在桉材及桉木旋切单板的集中工厂化干燥上取得突破,大幅提高我区桉木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开展木材仿真技术研究,大力加强无污染、抗性强、高稳定性功能人造板和定向结构板的开发利用,加快实现抗静电、抗辐射、阻燃、防雷、防腐等功能。改变木材加工业只重在对木材进行物理利用的传统观念,引导加工企业关注林木的化学加工和改性利用,提高木、竹纤维的使用价值。开发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功能性竹木浆纸品。
 &

上一篇: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下一篇:广西西江经济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