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区范围及规模
- 规划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城乡规划编制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
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5、《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6、《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7、《城乡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版);
8、《城乡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深度要求》;
9、《广西合浦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5年)》;
10、《合浦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合浦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提供相关用地规划成果;
1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13、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的其他相关文件;
14、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规划目标
- 总体目标
2、分项目标
城东新区是合浦县城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划通过改善道路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规划区城市建设面貌的更新,使其成为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城市功能区,并达到以下目标:
1)高效能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不仅要齐全,而且要做到安全、高效、可靠,建设现代化高效能的通信设施和协调的道路交通系统,建设高效能的上下水、清洁能源供应、消防及垃圾回收加工等市政设施。
2)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加强绿化,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建设健康卫生、符合生态原则的生活环境。规划将滨水自然景观和现代都市景观巧妙结合起来,构建以自然山体、水系、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办公和文化商业街区为主导元素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从而塑造“宜居”城市新形象。
3)高品质的物质形态环境和富有魅力的城市中心
强化规划区作为合浦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的职能,凭借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的空间集聚格局,依托迎宾大道、廉州大道、外环东路等景观大道的自然景观和现代都市建筑景观,营建富有魅力的城市中心。
4)高水平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弹性的规划引导
加强规划区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率,统一规划,增加弹性和应变力,建立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体制。
- 功能定位
- 规划年限
- 规划结构
规划区由北片区和南片区两部分组成。
北片区:规划依托廉州大道-还珠南路县城城镇发展功能主轴、延续县城文体中心商业氛围完善配套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中心, 构筑“一轴一点一片多节点”的规划结构。即:
“一轴”:指依托廉州大道-还珠南路县城城镇发展功能主轴向西发展。
“一点”:根据北片区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和周边公共设施情况,延续县城文体中心的商贸文体功能,在文体中心二号路西延线规划布置一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一片”:介于西环路、东山路、东山一路、廉州大道之间而自然形成的以居住为主导的北片区。
“多节点”:结合公园绿地、中小学教育设施、社区商业服务等设施均衡布置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南片区:以丰门岭综合公园为核心集聚、以县城新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建设为先导、依托廉州大道-还珠南路县城城镇发展功能主轴、迎宾大道门户功能轴发展建设成为包括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教育科研、文化娱乐、居住等多功能的综合功能区,形成“一心、二组团、三轴、多节点”的规划结构。即:
“一心”:以丰门岭综合公园为核心。
“二组团”:由道路及社区分界而形成的两个集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教育科研、文化娱乐、居住为一体的综合功能组团,分别为:迎宾组团和丰门岭组团。
迎宾组团位于廉东社区内。规划依托迎宾大道等多条人文景观轴及组团内商业商务、教育科研、文化娱乐的带动作用,结合居住功能,充分发挥其交通便利等优势,形成合浦县城门户地段综合功能组团,包括县级商业商务中心一处。
丰门岭组团位于平田社区内,介于内东环路、环珠南路、南北大道、外东环路、公园路东延线之间。该组团地势较平缓,城中村限制较少,用地条件良好。规划注重丰门岭综合公园的核心集聚,注重居住环境质量的打造,完善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形成包括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教育科研、文化娱乐、居住等多功能的综合功能区,包括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一处。
“三轴”:由廉州大道-还珠南路、迎宾大道、外东环路形成的片区公共设施发展轴。
“多节点”:结合公园绿地、中小学教育设施、社区商业服务等设施均衡布置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 道路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1)以《广西合浦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5)确定的干路系统为骨架,保证城北区、城东区、城南区各区之间的有机联系与合理衔接。
2)制定合理的路网密度,符合各功能区对用地的要求。重视支路建设,发展高效率、多方式、舒适安全的交通网络。
3)结合交通构成情况,按等级设置道路系统,合理设计道路断面。
4)参照规范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交通设施。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充分考虑现状道路、水系山体,形成了尊重现状路网、顺应地势、依沿水向的路网格局。本次规划遵从总体规划,并对路网密度及支路设置做进一步的规划。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为173.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9.1%。
3、道路等级规划
目前,合浦县城已打通内东环路、外东环路,迎宾大道部分路段的改造也基本完成;公园路东延线、丰门南路道路线型也已选定。规划环路的建设既疏解了公路穿越县城中心城区的交通,又加大了各城区组团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
规划延续总体规划道路路网格局,做好与周边地区规划道路系统的衔接。规划采用方格网络状的道路系统。规划道路分为三级,分别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各个等级的路网指标规划主要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据《广西合浦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5),到2025年,合浦县县城人口将达到45万人,道路网规划指标按照中等城市的道路网密度控制指标进行控制。
1)主干路
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主要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路,是城市内部的主要大动脉。
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的主干路道路网骨架结构。
“两横”分别为迎宾大道和南北大道。“两横”贯通规划范围东西方向,连接城北区、城东区、城南区三个区域。
“两纵”为贯穿规划范围南北方向的两条纵向主干路:廉州大道连还珠南路和外东环路。
主干路红线宽度分别为70米、65米、60米、50米。
2)次干路
次干路是与主干路衔接的集散性道路,是解决片区内部各功能组团联系的道路。路网采用方格网式布局,间隔主干路布置。
次干路红线宽度分别为60米、50米、44米、40米、30米。
3)支路
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交通问题,以服务功能为主。规划结合用地调整和布局要求,在局部区域加强了支路网的设置。主要支路可以补充干路网的不足,可以设置公共交通线路,也可以作为非机动车专用道。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车辆,只允许通行为地方服务的车辆。红线宽度因地制宜,为12~24米。采用一块板道路断面形式。
4、道路网密度控制
道路网密度的控制主要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道路网密度按照中等城市的道路网密度控制指标进行控制。规划道路网密度主要依据总体规划的道路网结构并结合用地的地形地貌和用地性质等因素,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局部调整,确定具体的控制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人口密集,在道路系统规划上重点要解决的是居民的出行交通便利问题,因此,主、次干路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其次,规划范围呈长条形,使主、次干路体系所涵盖的区域偏大,贯穿的路线更长,故本次规划的干路网密度会稍微高于规范指标。因规划范围边界线处的道路道路长度计算时取1/2数值,且设计中部分主干路与规划范围线重合,规划主干路道路网规划指标略低于国家标准。规范的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与规划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对比详见下表。
规范的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与规划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对比表
道路网密度(km/km2) | 城市规模 | 快速路 | 主干路 | 次干路 | 支路 |
规范值 | 中等城市 | - | 1.0-1.2 | 1.2-1.4 | 3-4 |
规划值 | 0.7 | 2.7 | 6.1 |
5、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尽量布置在支路上,如不得已需向城市主干路开口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出入口,将开口数控制到最少。
(2)主干路交叉口附近的机动车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80米以上。
(3)机动车出入口的宽度为6~10米。
6、步行系统
步行交通结合现状水系、绿化体系进行建设,步行系统深入到各个街区及地块内部。考虑到交通量与建设投资费用,人行系统与道路系统相交时,都采取平交方案。步行系统将居住、山林绿地、休闲场地、公共服务设施有机的联系起来,延伸至滨水空间,体现不同的城市网络景观。
(二)交通设施规划
1、长途客运站用地规划
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外东环路西侧汽车站,位于公园路东延线与外东环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4.22公顷。另外,规划区紧邻城南客运站(兼做公交首末站),交通十分方便。
2、货运站场规划
为提高县城货物中转及运输能力,规划在西环路与东山路交叉口南面设置货运站场一处,占地面积3.73公顷。
3、广场规划
规划新建4个广场。规划广场用地面积为8.71公顷。
规划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规划市民休闲广场,配置绿化、喷泉、雕塑等设施,为市民创造美好的户外开放式活动空间。另外,规划结合新的行政中心设置较大的市民休闲广场。
4、社会停车场规划
各类建设用地范围内必须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控制。对于地块规划建设时,应同步解决机动车停车问题。各配建停车位中,地面停车位不得小于总停车位的20%,地面停车位不宜安排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范围内。
现状社会停车场的建设相对滞后,没有统一规划。
根据用地规划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在主要公共活动区布置社会停车场,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规划结合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及居住社区中心,设置了3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同时,结合广场用地可设置多个地上或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每处用地面积约0.2~0.6公顷。
规划区共设9个大型社会停车场,分别结合规划的商业、商务中心或公园绿地设置。规划停车场用地面积为7.26公顷。此外,按规范要求,各类公共建筑用地都需按规范配备足够的停车面积。
5、加油站规划
规划保留原有2处加油站,并在迎宾大道两侧新增2处加油站。规划按每座加油站服务半径控制在0.9-1.2km进行设置。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一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控制在0.47公顷以下;二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控制在0.33公顷以下。
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1.18公顷。
6、公共交通规划
合浦县城的公共交通处于较低水平,县城内没有独立成系统的公交线路。目前城区居民出行主要依靠摩托车、自行车和步行。
考虑到本次规划的局部性和局限性的特点,根据本规划区用地功能及道路系统规划,从满足区内居民出行便捷出发,在区内设置公交站点的位置,图中的公交线路作为参考,具体线路建议由公共交通部门统一规划。
规划公交站点按照公交线路网沿线布置,按公交站点服务半径300米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详细位置见公共交通规划图。
1)公共交通系统
结合片区的道路,积极发展常规公共交通,规划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要积极发展地面公交系统,从而建成一个以地面常规公共交通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公交客运服务系统。整合优化现有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网密度,扩大公交服务范围,结合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开辟、调整、延伸公交线路,做到路通车达,方便市民出行需求,增强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
2)公交停靠站
公交停靠站在道路许可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港湾式公交专用停靠站;公交停靠站应尽可能的靠近交叉口,可考虑停靠站设置在离交叉口30-50米的进口或出口处;公交停靠站应结合停靠线路多少来布置,港湾式车站站台长度一般在60-80米,多线并站的站台长度也应考虑停靠至少3辆公交车的长度;公交停靠站应配置遮雨遮阳亭、座椅,并根据智能化交通发展配置公交运营信息的电子站牌等。
在主次干路和部分支路上按照400米的间距设置站点。
3)公交首末站和公交停车场
规划在廉州大道北进城段新建公共汽车首末站和公交停车场一处,规划面积为2.0公顷。
- 景观系统规划
在空间布局层面,景观系统规划结构为 “一心、四廊、五轴、多节点”。
一心:即以丰门岭公园为城市绿心。规划运用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谐社区、科学管理的新理念,配套建设一流的学校、医院、公园、文体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用建筑,建设“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精心打造合浦生态新城。
四廊:规划充分利用丰门岭水库、龙门江水库资源并改造现有排洪渠道水系,精心打造生态城水系河道绿化,形成四条尺度宜人的城市水系景观绿廊。局部可放大成为街头公园,形成开敞连续的绿化景观空间,从而提升规划区环境品质。规划以水为脉,串联沿线多处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道路,形成串珠式绿化景观网络系统。滨水景观带的结构模式采用“带状+节点+通廊”的形式演绎。
五轴:依托文体中心二号路西延线、迎宾大道、丰门南路和廉州大道、外东环路打造“三横两纵”五条人文景观轴。景观轴上有居住建筑、行政办公建筑、商业商务建筑、教育科研建筑、文化娱乐建筑等形式多样的建筑,形成丰富多彩的人文建筑景观,是县城对外展示的窗口和展示县城建筑风貌的重要轴线。
多节点:
绿化景观节点:均衡分布绿化景观节点,构建可达性强、尺度宜人的开敞空间。重点突出市民的休闲型,配备供市民休闲娱乐的设施。
城市门户景观节点:南北高速公路出入口等节点作为城市主要出入口门户景观节点。对节点进行重点城市景观设计,塑造合浦城市窗口形象。
- 用地布局规划
1、土地开发利用策略
1)合理进行各项用地规划布局,以利于各城市功能的有效运作。
2)分期发展县级及区级商贸办公用地,使之融入整个合浦县的发展格局之中。
3)以行政中心建设为龙头,以居住、商贸用地开发为集资手段,带动整个规划区的开发建设。
4)以政府行为引导规划区的居住用地开发,建设以小康居住水平为标准的,环境空间舒适的示范小区。
5)合理安排和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并为其发展留有余地。
6)突出“以人为本”的环境特征,规划丰富、充足的开敞绿地、广场,以利于人与环境的共生。
2、空间布局原则
1)以行政中心、商贸、文娱等公共建筑结合市民广场、绿地,形成城市公共建筑景观轴线,也是全区公共活动的主轴线。
2)商务办公和商业空间主要沿主、次干路布置,以提高其经济效益。
3)中小学、幼托等居民生活服务设施主要沿绿带和绿环布置,为居民提供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
4)绿化用地规划中,采用轴线、对景等灵活多样的规划手法,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系统、完整的绿化大格局。
3、规划用地布局指标
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R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315.28 | 34.66%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01.37 | 11.14%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34.59 | 3.80%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8.33 | 0.92%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49.11 | 5.4% | ||
A4 | 体育用地 | 3.65 | 0.40%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27 | 0.14%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4.42 | 0.49%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6.66 | 11.73% | ||
B1 | 商业用地 | 68.91 | 7.58% | ||
B2 | 商务用地 | 28.58 | 3.14% |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7.99 | 0.88%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18 | 0.13% | ||
W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3.73 | 0.41%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87.23 | 20.58%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73.75 | 19.10%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4.22 | 0.46%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9.26 | 1.02% |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2.00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7.26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4.47 | 0.49%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1.26 | 0.14%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0.79 | 0.09%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2.42 | 0.27%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90.85 | 20.98% | ||
G1 | 公园绿地 | 172.23 | 18.93% | ||
G2 | 防护绿地 | 9.91 | 1.09% | ||
G3 | 广场用地 | 8.71 | 0.96%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909.59 | 100.00% | ||
另外:其他用地为特殊用地和汉墓群核心保护区用地两种。其中特殊用地为1.34公顷;汉墓群核心保护区用地为6.4公顷。 规划范围总用地为917.33公顷。 |
(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依托现有基础设施,以区位、交通条件以及良好的景观资源为动力,结合旧区改造、厂区搬迁等手段,发展整合片区居住用地。规划根据现状居住用地的分布形式及路网结构,以居住小区——街坊两级结构组织居住形态,并相应配备的服务设施和中心绿地。考虑到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土地的集约利用,本次规划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规划居住用地尽量布置在自然环境较好,交通便捷的地域。规划做到住宅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进行。规划开发以多层、小高层为主,高层为辅,可充分利用起伏的地形,丰富的水体资源构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居住区的设计应当注意水景的引入,建筑的布局注重点、线、面结合,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
对于设施较为完善的传统私宅住区,本次规划原则上予以控制保留。因配套市政设施、道路拓建等涉及私房拆迁改造的,补偿方式应以货币补偿为主,产权调换为辅。
规划综合考虑土地价值、交通可达性、相邻用地的功能、周边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特色及合浦县城总体规划等布局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用地。
1、社区结构
居住用地分为居住社区—基层社区两个层次予以规划。对应的社区配套设施按照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两级配置。
社区配套强调基层社区中心功能纯化与社区中心的功能混合。基层社区中心功能纯化,即功能配套仅满足本社区居民最基本的需求为主;居住社区功能混合,即在把本社区基本配套设施做足的基础上,提倡新的功能空间的融入,集中布置,资源共享,从而发挥最大效应。
2、居住社区规模
在确定居住社区规模时,考虑到现在的行政管理体制,我们将由城市干道围合的地区,居住人口3~5万人(相当于居住区),对应的管理机构是街道办事处,称为一个社区,一般由1~2个基层社区组成。其配套功能主要包括公益性设施、社会保障性设施、便民服务型设施。
由城市支路、次干道围合地区,居住人口1.0~1.5万人(相当于居住小区),称为一个基层社区。其配套满足本社区的基本需求,主要包括文化站、医疗服务站、便民服务点等。
考虑邻里交往和土地的市场化运作及开发商资本运作需要,在基层社区的基础上,规划将社区道路围合的空间作为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基本开发单元,即社区单元,其对应的管理机构为居委会。在开发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将基本开发单元进行组合,一般3~4社区单元可以组合成一个基层社区。社区单元的人口规模一般为3000~6000人左右(1000~2000户),用地规模5~15公顷。
3、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315.2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4.66%。
4、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照居住社区和基层社区两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参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来控制,有如下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尽可能集中布置,资源共享,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便于步行化,使居民日常生活的购物在具有商业繁荣气氛和生活气息的环境中进行。
完善体育休闲设施,提高体育健身活动的物质基础,增加体育场和游泳池设施和健身活动中心。
重视老人设施的建设,体现社会对老人的关心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在环境较好的区位单独设立老年公寓和托老所。
卫生医疗建设要适应医疗改革的需要,居住社区中心设社区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保健、康复治疗,解决综合医疗人满为患的矛盾。
规划区共设街道办事处3个、居委会28个、卫生站10个、派出所3个。规划文化活动站18个、社区服务中心27个、养老院3个。
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现状幼儿园。规划共设置27所幼儿园。规划新增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9班、12班进行设置,幼儿园班额按25-30人控制。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01.3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14%。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北片区和南片区分别有多处出让或已建设行政办公用地,含北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浦分局、县救助管理站、合浦县人防指挥所、合浦县高管所、合浦县公路局、合浦县国税局、合浦县法院、合浦县武装部等。另外,规划在丰门岭综合公园东侧县级行政文化中心增加合浦县行政办公集中用地。
规划行政用地面积为34.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8%。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机场路南侧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用地,在丰门岭综合公园东侧县级行政文化中心新增文化设施用地。新增文化设施用地包括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用地,有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8.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92%。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49.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4%。
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规划搬迁原钦州地区技工学校,保留内东环路西侧现状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地。
规划中等专业学校用地面积为4.07公顷。
2)中小学用地
城市中小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原则上1.5—2万人口左右设置1所全日制小学,2—3万人口左右设置1所全日制初中。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24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8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和整合部分学校。
根据规定,本规划新增规划高中生均用地为19~32平方米。本规划新增规划高中每人人均占地面积拟为25平方米。初级中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5平方米;小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0平方米。
中小学教育用地结合居住区设置。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及合理的服务半径以及周边中小学教育用地布置情况,规划区内共设有六处小学,四处中学,一处高中。规划中小学用地面积为42.24公顷。
规划因内东环路的建设需搬迁现状廉东小学至新址。规划新建六所小学,分别为规划小学一、规划小学二、规划小学三、规划小学四、廉东小学新址、规划小学六。另有多所小学与规划区相邻,为廉州镇中心小学新址、平田小学等。
规划区内小学规划表
名 称 | 地址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规划小学一 | 文体中心一号路西延线南侧 | 28413 | 新建 |
规划小学二 | 东山一路北侧 | 22035 | 新建 |
规划小学三 | 廉东大道交内环路西北侧 | 19166 | 新建 |
廉东小学新址 | 公园路东延线北侧 | 40083 | 搬迁扩建 |
规划小学四 | 原合浦县华侨中学北侧 | 46136 | 新建 |
规划区内初中规划表
名 称 | 地址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规划初中一 | 文体中心一号路西延线南侧 | 31839 | 新建 |
规划初中二(暂命名:合浦县第八中学) | 东较场路北侧 | 61909 | 新建 |
合浦县第四中学 (华侨校区) |
南北大道北侧 | 59609 | 整合 |
规划区内高中规划表
名 称 | 地址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规划高中1 | 东较场路南侧 | 113200 | 新建 |
规划保留龙门江水库西侧原县农科所的部分用地,作为科研事业单位用地。规划科研用地面积为2.8公顷。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两处。分别为内环路东侧已出让合浦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片区的体育场馆用地,包括健身综合楼、游泳馆、球馆等。
规划体育场馆用地面积为3.6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结合居住区设置若干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医疗服务站,新增两处医院用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位于北片区和南片区。另外,与规划区相邻的地块有多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如文体中心片区规划综合医院、公园路东沿线交外东环路东南侧规划综合医院、现状县专科医院等。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4%。
规划区医院规划表
名 称 | 地址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规划医院1 | 北片区文体中心 二号路西延线北侧 |
4917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规划医院2 | 内东环路东侧 | 781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规划保留北片区已出让社会福利用地;在南北大道北侧结合规划水渠和公园绿地布置一处社会福利用地,作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4.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9%。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
1、商业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和已出让商业用地。
规划新增大型商业用地,主要位于北片区文体中心二号路西延线两侧用地和迎宾组团内县级商业商务中心、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地块内。北片区商业中心延续县城文体中心和旅游业用地商业氛围,为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县级商业商务中心、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地块利用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构筑县级大型商业中心。可安排综合百货、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以及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其它小型商业用地则结合居住区布置形成社区商业中心。
其中,市场用地规划主要结合邻里中心布置,规划新增市场用地共5处。
规划保留现状内东环路的合浦丰源建材批发市场用地,扩大规模,注重提升批发市场的活力。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68.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58%。
2、商务用地。
除已出让的零星商务用地外,规划商务用地主要布置在迎宾大道东段两侧和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片区。另外,内东环路、外东东环路沿线各布置一处商务用地。商务用地主要以企业性的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为主,含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规划商务用地面积为28.5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14%。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在南片区新增两处娱乐康体用地,一处结合龙门江水库公园布置;另一处结合县级行政文化中心的广场绿地布置,设置剧院、电影院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用地。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7.9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88%。
(四)工业用地
根据合浦县总体规划的要求,主城区工业用地实行“退二进三”:工业用地向规划的平头岭工业区集中。现有的合浦县通用机械厂、廉大饲料责任有限公司、合浦县得其利出口烟花厂、合浦县第二炮竹厂、合浦县第三炮竹厂、合浦县畜牧良种场及其他小规模零星的工业用地全部征用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或其他性质用地。(五)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在县城北入口西环路南侧新增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作为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3.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1%。(六)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为特殊用地和汉墓群核心保护区用地两种。规划区现状已建和已出让特殊用地为外东环路东侧合浦县公安边防大队新营区用地和内东环路东侧某营区用地,用地面积为1.34公顷。另外,规划范围内有汉墓群核心保护区一处,用地面积为6.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