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项目位于合浦县城南片区,是城市“一轴两心五区”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地北邻老城区和新规划的行政中心,南至钦北铁路与南环路,西临汉墓保护区,东至规划湖东路。规划总面积约1034.10公顷。规划区内居住人口规模约为13.8万人。
- 规划编制依据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5);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建设部GB50442-2008);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9)《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10)《广西合浦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5)》;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桂国土资发[2010]13号);
12)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 规划原则
协调性:布局结构充分考虑居住用地与绿化开放空间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协调发展,创造理想的和谐生活居住环境;
持续性:本着规划的继承精神,集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动态性:考虑分期建设,规划具备一定的弹性与应变性,可以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加以调整,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特色性:充分发掘合浦的自然生态特色和社会历史文化特色,并在规划中加以利用,塑造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城市。创造高起点的特色产业和特色文化,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镇建设等各个方面产生吸引力,推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
- 规划目标
这一目标包含三方面的含义:
1、大北海的北部现代商贸城——现代商贸服务中心
依托合浦工业园区、合浦火车站的功能优势,大力发展物流、商贸及仓储服务配套,对接北海产业发展,建设成为大北海北部的现代商贸中心。
2、活力宜居的城市生活示范区——生态宜居示范新区
通过轨道站点的综合开发加快推动整个城南片区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布局与生态绿化网络系统相整合,建设合浦功能综合、活力宜居的示范新区。
- 滨海发展带的物流集散枢纽地——综合交通枢纽门户依托钦北铁路合浦站点规划大力发展物流运输业,建设城南片区成为滨海发展带的物流集散枢纽。
- 规划年限
- 规划结构
一核——高铁站点周边的商业商务功能核心。
两心——位于南北大道和外东环路交叉口的片区商业中心和外东环路和公园路东延段交叉口的公共服务中心。
三轴——还珠南路-合浦大道商业商务功能发展轴、东西发展大道城市空间发展轴和外环东路城市商业发展轴。
三片——站前综合功能片区、工业及配套功能片区和行政文化中心综合功能片区。
站前综合功能组团主要依托高铁站点大力发展商贸综合服务,强调城市综合功能;工业及配套功能组团主要依托现状工业企业以产业功能为主,配套建设居住设施;行政文化中心周边综合功能组团主要依托城市行政文化中心配套建设城市综合设施,建设配套完善、设施先进的城市居住片区。
- 道路交通规划
㈠基本原则
1、功能明确,结构清晰,分布均匀。确定合理的道路网密度、道路宽度和道路等级,提高城市道路的整体通行能力,减少丁字路口、畸形错位路口,完善道路网络,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2、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建筑现状。协调城市道路的标高,处理好铁路跨线等引起的交通问题。
3、有利于城市土地综合开发和利用,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互配合,为城市的远景发展提供可继续向外延伸的框架。
4、解决好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的关系。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的布局、规模与交通量和交通流方向一致。
㈡路网结构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道路网络,规划范围内形成“四横四纵”的骨架道路网络,路网结构基本以方格网为主。路网密度7.81公里/平方公里,干路网密度4.49公里/平方公里。四横——主要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四条城市主干道,分别为南环路、东西发展大道(东段)、南北大道和丰门南路。其中南环路主要联系城南片区与行政文化中心,东西发展大道(东段)主要解决城南片区内部交通问题,南北大道主要承担至南宁等对外联系功能,丰门南路联系行政文化中心和老城区。
四纵——主要指还珠南路、合浦大道、南北创新大道和外东环路。其中还珠南路主要联系城南片区与合浦主城区,合浦大道主要联系城南片区与平头岭工业园区,外东环路主要与南环路一起联系城南片区与行政文化中心,南北创新大道可向南联系北海市,承担对外交通功能。
㈢道路等级
城南片区道路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主干路间距取800—1200m左右,次干路间距取400—800m左右,支路间距取200—300m左右.规划城市主干路8条,分别为:外东环路、公园路东延线、南北创新大道、东西发展大道(东段)、合浦大道、南北大道、还珠南路、南环路;次干路14条;支路28条。
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按照道路红线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更改道路位置和属性。
㈣公共交通系统
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沿城市主次干路布设公交线路,保证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小于规划区面积的70%。沿城市主次干路规划48对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同一对公交站两个不同方向的站点间距不超过150m。在火车站站前广场东侧设置公交始末站,占地面积约1.7公顷。
㈤慢行系统
鼓励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实行非机动车交通优先,为慢行交通者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环境。城市道路应保证有效人行宽度,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5m,道路车道4条以上须设置行人安全岛。同时城市道路应设置无障碍系统,保障安全、可达。
以城市道路人行带为基础,结合商业公共空间,形成网络化慢行交通系统。
㈥交通设施规划
1)铁路
规划南宁-北海高速铁路,在合浦设置高铁站点,线路在钦北铁路南侧。规划沿钦北铁路北侧控制50-100m作为防护绿地和铁路线路预留通道。2)公交首末站
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位于站前广场东侧和南环路南侧,用地面积1.7公顷。公交停靠站均不占用车行道,全部采用港湾式布置。3)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占80%-90%,自行车停车场占10%-20%。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平方米;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平方米。摩托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2.7平方米,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停车场6处,总面积约4.7公顷,停车位约1570个。
八、城市设计引导
㈠基本原则
1)城市空间意向的营造强调城市空间整体形象的塑造,统一协调道路、区域、边缘、节点、地标等城市空间要素的组织关联,形成有序、和谐、高效和具有浓郁地域特征的城市空间景观框架体系。创造宜人尺度的公共活动环境和居民引以为豪的心理环境。
2)城市用地的集约整合
把握城市建设发展的新契机,在城市的建设中,分析城市土地的性质,城市各功能区相互关系,达到物质环境集约化,城市活动多元化,形成有活力,高效能整合的城市中心区。鼓励空间多元化与功能多样化,提倡用地兼容,形成人气旺盛、商业繁荣、文化气息浓郁的氛围,引导城南新区发展,促进城市合理、有序、高效、健康的发展。
3)地方特色文化的延续
保持和发展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对合浦汉代墓群风格特色的分析,延续传统风格,并融入现代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手法,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
㈡城市设计框架
规划空间结构可归纳为“一核、两心、三轴、三片”,与规划结构相统一。本区的整体风貌定位为,以滨水景观为特色、以高标准生态环境为支撑的,既富有时代气息、又蕴含地域特征的现代化城市中心风貌。一核——高铁站点周边的商业商务功能核心。
两心——位于南北大道和外东环路交叉口的片区商业中心和外东环路和公园路东延段交叉口的公共服务中心。
三轴——还珠南路-合浦大道商业商务功能发展轴、东西发展大道城市空间发展轴和外东环路城市商业发展轴。
三片——站前综合功能片区、工业及配套功能片区和行政文化中心综合功能片区。
站前综合功能组团主要依托高铁站点大力发展商贸综合服务,强调城市综合功能;工业及配套功能组团主要依托现状工业企业以产业功能为主,配套建设居住设施;行政文化中心周边综合功能组团主要依托城市行政文化中心配套建设城市综合设施,建设配套完善、设施先进的城市居住片区。
㈢建筑风格、建筑色彩
规划区内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塑造简洁现代的新区形象。建筑风格按照所处区位有所侧重,其中邻近汉墓保护区的建筑建议采用现代中式风格,居住建筑以坡屋顶为主,增加汉代建筑的符号和样式并进行改造变化,保留传承传统中式建筑的元素符号,加以现代元素表达,形成既典雅,简约,时尚又蕴涵了中式风格的特有韵味。建筑色彩以灰、白、黑为主色调,以红色、黄色为点缀色,建立与汉墓保护区的景观协调。其他区域则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形式,形成整体有序的城市空间和亲切宜人的居住环境。
㈣城市天际轮廓线
在商业界面后地块,引导其高层建筑形成天际轮廓线作为街道界面的背景。还珠南路两侧地块通过高层形成一定的空间序列,引导形成还珠南路沿线形成轨道交通站点地区最高,向北两侧跌落,至南北大道端处再升高为整体趋势的天际轮廓线。
沿东西发展大道、南北大道、外东环路塑造起伏有序的天际轮廓线。
㈤建筑高度分区
建筑高度采取分级分类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分级反映建筑高度控制的严格程度,分类表示不同的建筑高度。其中A级为受特定条件制约,必须严格控制的建筑高度;B级为一般不得调整的建筑高度;C级为通过城市设计允许优化调整的建筑高度。结合本区的功能布局与空间形态特征,规划分为五类建筑高度控制区。Ⅰ类建筑高度控制区(≤12m):主要是绿地、服务设施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的建筑控制高度;
Ⅱ类建筑高度控制区(≤24m):主要是以多层居住建筑为主的二类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筑控制高度;
Ⅲ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公共建筑≤50m、居住建筑≤60m):主要是以中高层居住建筑为主的二类居住用地和包括体育中心在内的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建筑控制高度;
Ⅳ类建筑高度控制区(≤80m):主要是以高层居住建筑为主的二类居住用地和沿街的商业商务办公区内的建筑控制高度;
Ⅴ类建筑高度控制区(≤100m):主要是景观标志性建筑所在地块的控制高度。
- 用地布局
(一)布局考虑重点
1)布局考虑重点一——高铁站点周边功能及规模
随着南宁至北海高速铁路的规划建设,合浦作为中间站(合浦站与钦北铁路站场合设),为城南片区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规划基地北接合浦老城区,南连城市工业区,是未来城市人口、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如何抓住高铁建设带来的良机,合理确定高铁站周边地区开发规模成为合浦未来城市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钦北高铁合浦站点对于城南片区来说将是产业重新组合、交通重新组织、空间重新布局的机遇。区域给未来城南片区无穷的动力,而城南片区尤其是钦北铁路站点周边地区必须依据自身条件合理考虑其自身的发展定位、开发规模等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
2)布局考虑重点二——行政文化中心与规划区关系
行政文化片区紧邻基地西面和北面,新的行政文化中心的建设将迅速带动本片区的开发和建设。按照合浦丰门岭公园及行政中心片区概念性规划,行政中心片区充分考虑了城市级的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功能。
本次规划区域为受行政中心影响的外围区域。功能上以居住片区为主,如何依托新行政文化中心的建设,迅速盘活新区建设,集聚人气;空间上实现行政文化片区空间轴线的延续,是规划区必须考虑的重点问题。
3)布局考虑重点三——文化遗产周边开发利用
合浦汉墓群紧邻基地,位于基地西侧,同时在基地北侧也有一处汉墓保护群,处在合浦县汉墓保护区内。这些墓葬分布较为密集,墓上大多保存有封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一区域属较低的丘陵地带,现状为多为绿化林地。厚重的历史文化,对于城南片区未来发展来说是种宝贵的资源,但怎么让历史与未来在如今的城南片区发展中进行共生,将是城南片区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4)布局考虑重点四——现状工业
现状工业项目主要集中于南北二级公路两侧,规划区中部,涉及项目多为工业企业项目。目前发展态势良好,近期搬迁可能性较小,如何协调保留企业与城市新区开发是本次规划重点考虑的问题。(二)各类用地面积统计
规划范围总用地1034.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032.65公顷,水域面积1.45公顷。规划居住用地268.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6.04%。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5.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24%。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17.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1.07%。规划工业用地63.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6.19%。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41%。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47.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3.98%。规划公用设施用地6.8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66%。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3.42%。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R | 居住用地 | 268.86 | 26.04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68.86 | 26.04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85.14 | 8.24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00 | 0.10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4.92 | 0.48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44.93 | 4.35 | ||
A4 | 体育用地 | 16.02 | 1.55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6.04 | 1.55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2.23 | 0.22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17.54 | 21.07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193.15 | 18.70 | |
B2 | 商务用地 | 19.67 | 1.90 |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4.06 | 0.39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66 | 0.06 | ||
M | 工业用地 | 63.87 | 6.19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63.87 | 6.19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4.22 | 0.41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4.22 | 0.41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47.61 | 23.98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236.48 | 22.90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4.73 | 0.46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6.40 | 0.62 | ||
其中 | S41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1.70 | 0.16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4.70 | 0.46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6.81 | 0.66 | ||
其中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2.39 | 0.23 | |
U12 | 供电用地 | 1.56 | 0.15 | ||
U15 | 通信用地 | 0.83 | 0.08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2.32 | 0.22 | ||
U22 | 环卫用地 | 2.32 | 0.22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2.10 | 0.20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38.60 | 13.42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2.37 | 1.20 | |
G2 | 防护绿地 | 107.25 | 10.39 | ||
G3 | 广场用地 | 18.98 | 1.84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032.65 | 100.00 | ||
E | 非建设用地 | 1.45 | |||
E1 | 水域 | 1.45 | |||
规划总用地 | 1034.10 |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268.86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19.48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6.04%。居住人口容量约13.8万人。形成3个居住社区,每个居住区人口3-5万人,具体社区划分见下表。站前社区主要包括现状公务员小区、站前居住组团和纵十一路以西片区居住组团,共计居住用地127.9公顷,人口规模4.4万。其中现状公务员小区用地规模16ha,居住人口0.6万;站前居住组团用地规模3公顷,居住人口0.09万;还珠南路西侧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3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公顷,居住人口1.1万;还珠南路以东、发展大道以北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48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4公顷,居住人口1.85万;发展大道以南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2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2公顷,居住人口0.83万。
工业社区主要包括南环路以北、南北大道以南、纵十一路以东范围内被东西发展大道南北划分的两个居住组团,共计居住用地77.1公顷,人口规模2.2万。其中东西发展大道以北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28公顷,居住人口0.83万;东西发展大道以南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49公顷,居住人口1.4万。
行政社区包括南北大道以北、湖东路以西两个居住组团,共计居住用地83.8公顷,人口规模3.0万。南北大道以北丰门南路以南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3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3公顷,居住人口1.2万;丰门南路以北湖东路以西居住组团居住用地规模52公顷,居住人口1.7万。
居住社区划分一览表
社区名称 | 社区范围 | 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 建筑容量(万平方米) | 人口 规模(万人) | ||
---|---|---|---|---|---|---|
居住用地 | 居住用地 | 商住综合用地住宅建筑 | 居住用地住宅建筑 | |||
站前社区 | 纵十一路以西 | 127.9 | 127.9 | 47.8 | 127.9 | 4.4 |
工业社区 | 南北大道以南、纵十一路以东 | 77.1 | 77.1 | - | 77.1 | 2.2 |
行政社区 | 南北大道以北 | 83.8 | 83.8 | 36.7 | 83.8 | 3.0 |
合计 | 288.8 | 84.5 | 288.8 | 9.6 |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指规划区内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规划布局南环路站前区域行政办公用地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
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老年大学、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用地,主要位于城市行政文化中心周边和居住片区中心,规划用地4.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8%。
教育科研用地(A3):规划区内的教育科研用地为中小学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4.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5%。
体育用地(A4):规划与站前片区、行政文化中心周边片区各布局一处体育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6.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5%。
医疗卫生用地(A5):保留原合浦精神病医院一处,规划综合医院两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三处,规划用地面积16.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5%。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2%。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和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布置于站前的还珠南路、合浦大道沿线和行政文化中心东侧丰门南路沿线,用地面积合计217.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07%。商业用地(B1):指规划区内商业、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193.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8.7%。
商务用地(B2):指规划区内金融保险、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规划商务用地19.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
娱乐康体用地(B3):指规划区内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规划娱乐康体用地4.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39%。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主要指规划区内加油站用地。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06%。规划范围内设置加油站3处。
4)工业用地
规划区内现状工业用地予以保留,用地面积63.87公顷,为二类工业,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19%。5)物流仓储用地
利用钦北铁路的对外运输能力,规划在钦北铁路合浦站东侧布置仓储物流用地一处,占地4.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1%。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其中城市道路用地236.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9%。交通枢纽用地为高铁站点,用地4.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2%。交通场站用地包括一处公交首末站一处,用地1.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6%。规划社会停车场四处,用地4.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6%。7)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供应设施用地2.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3%。包括保留现状一处位于纵一路、南北大道交叉口处的110kv变电站,占地1.56公顷。规划一处邮政支局,位于东西发展大道以南、纵七路以东,用地0.83公顷。
环境设施用地2.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2%。其中规划环卫用地2.32公顷,包括垃圾转运站一处,环卫车辆修理停放处一处,垃圾中转站三处,用地2.32公顷。
安全设施用地:规划消防用地一处,用地2.10公顷,位于南北创新大道以东、规八路以南。
8)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公园绿地:主要包括社区公园、街旁绿地,以向公众开放并具游憩功能为主要特征,结合规划居住区、水系景观均衡布置,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2.3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
防护绿地:按照总体规划,合浦大道、南北大道、南北创新大道、东西发展大道两侧各控制防护绿带20m,南环路、外东环路两侧各控制防护绿带40m。横二路两侧各控制15m防护绿带,作为35Kv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另外,工业用地外围控制30m宽隔离绿带,作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隔离。防护绿地总面积为107.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39%。
广场用地:火车站站前区域规划布局两处广场用地,占地约12.73公顷,作为合浦站前主要的交通和集散空间;在丰门南路南侧,呼应行政中心轴线关系布局两处广场用地,用地1.03公顷,作为城市游憩和集会空间;另外在还珠南路、南北大道交叉口布局两处广场用地,外东环路、南北大道交叉口布局四处广场用地,公园路外延段、建四路交叉口布局两处广场用地,作为城市游憩、集会的公共活动场地。总广场用地18.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