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23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国家2016年度“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申报工作(附件1)。重点申报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应用、品牌培育等三个方向。
各市工信委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标准》组织自治区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附件2)申报,每市不超过2家,申报企业按照《质量标杆编写说明》、《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4月29日前经当地工信委审核后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并进行网上申报。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xgyzl@126.com。我委组织评审并推荐2016年全国质量标杆。
2016年6-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湖北、新疆、吉林、四川等省(自治区)举办四期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请各市工信委积极组织本地区(行业)企业参加全国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 蓓
联系电话:0771-809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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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30022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230号)
2. 自治区质量管理标杆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