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 105 号)的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至崇左城际铁 路、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项目(一期)、广西贵港华奥汽车 年产 30 万辆轻型客车(SUV)及 5 万辆新能源轿跑车项目等 48 个 项目列入 2017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第一批增补计划。
一、列入 2017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第一批增补计 划的项目共 48 个,总投资 628.0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54.8 亿元。 其中,新开工项目 37 个,总投资 259.3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54.8 亿元;预备项目 11 个,总投资 368.7 亿元。增补后,2017 年自治 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 699 个,年度计划投资 2066.5 亿元。 其中,新开工项目 155 个,年度计划投资 279.3 亿元;预备项目 90 个。
二、全区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开 工条件,特别是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确保增补新开工项目按计 划实现开工,力争增补预备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三、全区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控项目进展情 — 3 — 况,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每月 5 日前向自治区重 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个月重大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