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有关部门,中直各有关驻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11〕70 号)、《关于改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5 号)等文件要求,请你们报送2016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计划,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筛选的有关要求通知附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桂发改重大函〔2016〕1738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重大办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