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请求调整钦州市水电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限价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钦市发改投报〔2015〕7号)收悉。钦州市水电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限价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已经广西工程咨询中心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3年10月8日以桂发改投资〔2013〕1214号批复了钦州市水电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限价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建筑面积15840.38平方米,总投资估算267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现因职工住房需求和建设工程造价等变化,来文申请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我委同意批复钦州市水电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限价房项目的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钦州市水电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建设限价房项目。
三、项目单位:钦州市水电设备厂。
四、项目建设地址:钦州市黄屋屯镇民心街西面。
五、修编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以建设限价商品房的形式改造棚户区住户136户,总建筑面积15702.02平方米,共建6栋多层住宅楼,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349.46平方米,管理房等配套设施1352.56平方米。
本项目住宅楼均为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或桩基础,墙体采用页岩烧结多孔砖。
六、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修编后的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338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83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55.12万元,预备费为191.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