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请求给予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重新立项的函》(桂人口函[2010]78号)及项目有关的材料悉。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项目内容已经发生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的规定。以及根据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和新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提出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为依据,需求分析客观翔实,实施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区人口与计生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由单纯的计划生育管理向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管理转变;改变工作方式,从简单的强制性计生管理向做好计生政策服务转变,实现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支持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服务公众的能力。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建设内容明确,基本条件具备,项目资金来源落实。
同意项目立项,同意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框架性总体设想。同时取消我委桂发改高技[2007]500号文。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项目责任人:韦加饰。
三、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目标。
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内网(非密)和外网以及建立基于互联网的VPN专网,建设形成自治区、设区市、县(区)三级人口计生业务内网和业务外网并行,乡、村和移动办公户能够接入人口计生业务外网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决策信息网络体系。通过挖掘与整合已有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建成全员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库,使主要数据项的准确率提高到90%以上;通过建设和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基本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区人口与计生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持,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覆盖14个设区市、113个县(区)、1231个乡和16054个村(社区)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平台。
建设广西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等5个业务应用系统及其支撑平台;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等9个关键业务基础数据库、2个门户网站和人口与计生信息资源体系。
建设和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及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与规范。
(三)项目核心部分建设地点
项目的中心机房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办公楼二楼。
项目建设期2年。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350万元。根据桂财预函[2010]107号,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部门预算。
请你委据此批复继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完备项目建设程序规定的各项手续,包括系统安全等级定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登记、项目节能登记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经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报我委审核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