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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金宏”基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5 11:18:57
  20152月3,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和自治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现场查验情况、项目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广西“金宏”基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文号为桂发改高技〔2015〕13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现建设目标。经项目验收审查,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建成自治区6000办公室信息发布等25个应用系统、2个数据中心、2套安全系统和1套标准规范;系统存储容量达到13.8TB,投资项目总数自治区级大于30000个、市级大于5000个、县级大于1000个,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容量达10万个,视频会议系统覆盖14个市,高清度达到1080P。所建系统经测试和试运行,各项功能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运行正常、稳定、可靠。

    二、项目试运行以来应用效果良好。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及辅助决策系统、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件档案管理系统等成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处室开展业务工作的有力支撑,显著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初步实现了发展改革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初步建成了满足我区发展改革部门实际应用需求的信息系统,对下一步我区全面实施“金宏”工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管理及建设行为符合规范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和履行了招投标程序。项目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项目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齐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

    四、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综上,项目完成了既定的建设任务,实现了项目建设目标,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和完成档案资料归档,符合各项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因此,同意广西“金宏”基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正式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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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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