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12年至2015年,全区投入4000万元组织实施“农村残障老年人康复工程”,给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及居住在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村的五保老人等农村残障老年人的适配对象配置康复辅具,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弥补农村残障老年人身体功能缺失。2012年,主要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县(市、区)的农村残障老年人的适配对象安装康复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2013-2014年,将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农村残障老年人的适配对象安装康复辅助器具;2015年,将开展“拾遗补缺”工作,为尚未受益的城乡低保对象适配对象和新建的敬老院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实施“安全把手工程”,计划在2012-2013年投入2000万元,为全区所有五保村、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养老机构统一安装卫生间安全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