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厅等
十一家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我区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洋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桂政发〔2011〕1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晰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鼓励投资方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厅等十一家部门共同编制了我区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指导目录,作为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等产业扶持政策的指导依据。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12年).doc
十一家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我区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洋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桂政发〔2011〕1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晰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鼓励投资方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厅等十一家部门共同编制了我区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指导目录,作为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等产业扶持政策的指导依据。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12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