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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5-28 10:16:48
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以来的主要成就
       中央、自治区对广西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广西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建设均取得重要进展。通过实施“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等重大项目,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更加优化,地震监控能力提升到1.5级,地震自动速报缩短到2分钟以内,初步具备全区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地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监测预报基础数据库系统和震后趋势快速判定系统,实现对2013年田东—平果—巴马交界4.5级地震较成功的中期预报;重新修订颁布了1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了1部政府规章,制定了若干政策性文件,防震减灾法制框架基本形成;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地震小区划和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不断推广应用,校安工程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稳健推进,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有序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有力推进,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水平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覆盖,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显著增加,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更加完善,建成1支自治区级、8支市级和16支县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建设稳步增强,地震救援行动初显成效;开展了一系列有广西特色的地震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地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有效发挥,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式突破。这些工作成效的取得为“十三五”期间乃至今后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广西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未赶上国家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安全的现实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地震监测预测领域,“十二五”重点项目实施后,后期系统运行维护问题不容忽视;北部湾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薄弱,涠洲岛地震火山监测空白,无法满足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的需求。震害防御领域,城乡建筑抗震设防能力总体较弱,地震基础探测资料数据不足,震害防御服务产品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和政府的需求;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数量有限,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地震应急救援领域,紧急救援力量不足,缺乏训练场地;灾情快速获取能力不足,缺乏一体化的地震灾情快速上报平台;地震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尚未将地震潜在风险评价纳入日常工作;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指挥平台能力有待提高。地震科技创新领域,地震科学研究能力不强,成果匮乏,转化率低;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实验技术相对落后;人才专业结构欠合理,科技领军人才匮乏;缺乏坚实的制度保障,科技评价体系亟待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
       广西是华南内陆地震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国务院《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判定结果(2006—2020年)》将桂东南地区列为中国大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年广西地震灾害呈现出显著地震频发、小震致灾、小震大灾的特点,特别是5级地震平静已逾17年,远超历史最长平静时段,中强地震风险不容忽视。未来五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重大工程将更加密集,超高、超大建筑和核电、高铁等重大设施将不断涌现,而城镇化重点发展区域多位于国家级中长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年度尺度的地震危险区内,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需求将更加迫切。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地震安全的新需求和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新特征,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坚持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考虑,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目标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基础性安全保障作用,为广西“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远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安全大局,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紧紧围绕广西震情和灾情特点,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坚持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的防震减灾道路,全力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全力保障国家和广西的地震安全。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体系效能显著,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富有活力,现代化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产品产出丰富更加多样,防震减灾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本适应广西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需求。具体目标:
       ——实现地震监测预报的扩能增效。建成覆盖我区陆地及海域的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全面提升地球物理基本场监测能力;建立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发布机制和专业服务平台,显著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各类台网建设和管理,提高运行维护保障能力。
       ——推动震害防御的纵深拓展。继续完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机制,广泛应用新一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总体提升全区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水平;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广泛服务城乡规划与工程建设,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明显提高。
       ——促进地震应急救援的赶超跨越。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地震灾害风险等级标准与评估体系,提升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夯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强化地震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深化我区中强地震机理与监测预报技术、地震成灾机理与减灾技术、地震灾害评估与应急处置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力争在海域地震监测、水库地震预测和岩溶地区致灾机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若干体现广西地域特色、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优势领域。
       ——实现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优质高效。建立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社会多元责任主体主动、规范、有序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局面;建成效能显著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政府和社会防震减灾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城乡抗震设防和地震应急救援三大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文化三大建设,强化地震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信息化三大支撑。

       一、提升三大能力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推进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能力建设,优化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发布机制,建立公共服务云平台,为广西特定行业和特殊企业优先提供服务;实施区域台站运行维护中心工程,开展专业台站优化升级改造,完善广西测震、强震动和前兆监测台网布局;研发小孔径台阵组网技术,建设北部湾海域地震监测系统,推进海洋地震观测新技术示范;构建适合广西地区的地震预报指标体系,开展数值地震预测方法探索,增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服务水平,提高震后趋势判定和短临预报能力。
       (二)提升城乡抗震能力
       广泛应用新一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重点开展广西历史强震区发震构造探测和南宁、柳州、北海、钦州、来宾等重点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推进“两区一带”核心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提供目标地区地震风险信息服务;推进城市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提出未达标构筑物抗震对策意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建设,探索城市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同步提升的发展模式;合力推进高烈度区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程。
       (三)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制度和标准体系,制定修订专项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开展地震应急风险评估,建立地震应急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自治区—市—县—乡镇—现场”五级联动的灾情速报平台,完善地震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宣传与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各业应急准备能力;建设广西地震搜寻救护训练基地,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训练与培训,提高地震紧急救援能力。

       二、推进三大建设
       (一)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构建由广西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地震应急预案、地方标准计量等组成的广西防震减灾制度体系;推进地震科普宣传、农村民居抗震等领域立法工作,加强广西地方地震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探索推进部分设区市地方性防震减灾立法;制定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市县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市县加快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修订完善全区地震行政审批指南,加强对地震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
       (二)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着眼社会需求,开发基于网络、短信、微博、微信、APP的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公共信息平台和网络等新媒体的技术优势,拓展信息服务的渠道和覆盖范围;着眼行业需求,全力推进地震高风险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安全服务; 着眼公众需求,健全覆盖城乡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提供地震安全咨询与技术服务,推进建筑结构地震安全监测及健康诊断技术应用示范;着眼国家需求,积极构建中国—东盟防震减灾与应急救援交流合作平台,为国防外交做出积极贡献。
       (三)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
       弘扬防震减灾行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加强防震减灾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建设行业文化阵地;加强防震减灾社会文化建设,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创作地震科普教育精品;完善与媒体、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平台和机制,积极提升网络宣传能力;建立重要情况主动发布制度,有效应对和引导防震减灾舆情社情;继续推动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中小学教育和城乡居民公共安全教育体系。

       三、强化三大支撑
       (一)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机制,为地震科技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在区部合作框架下,以院士工作站为依托,以“局所合作”、“局局合作”为平台,强化广西水库诱发地震重点实验室和岩溶塌陷地震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广西防震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区防震减灾需求的地震科技队伍,力争在一些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形成体现广西地域特色、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优势领域,服务国家战略。
       (二)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以构建有利于人才和干部队伍协调发展、激发创造活力的制度环境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育人用人管人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创新“引才引智”理念,建立以科技贡献率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青年业务骨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基层、突出实践,着力在重大任务和基层一线锤炼干部;坚持全区一盘棋,实施干部双向交流,加大对市县干部培训力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老干部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
       升级优化全区地震行业通信设施建设,满足全区地震监测和应急救援的需求;建设自治区防震减灾数据备灾中心,实现通信系统、业务数据快速备份和恢复;大力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推进区域中心机房及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充分应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建立地震公共安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系统;整合抗震设防、地震应急救援、学校和农村民居等基础数据,构建广西地震行业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电子政务全程监督,数据挖掘云平台化,提升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能力。

第四章  重点项目
 
       一、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针对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能力不足的状况,在广西区内建成地震预警骨干台网,形成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划的专用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形成面点结合的自治区、市县的综合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观测网络和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网络,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及时提供地震烈度速报等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投入,建立国家和行业结合的专用地震预警系统,实现核电、高铁、油气管线和大型石化企业等重大工程的地震紧急处置。

       二、广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程
       针对“两区一带”城镇多位于中长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年度地震危险区,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风险迫切的需求,组织落实监视防御措施,开展专项地震预测研究;推进核心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为编制城乡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有效抑制增量风险;合力推进高烈度区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程,大幅减少存量风险;建立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平台,完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技术系统,提升地震现场指挥调度、灾情快速评估和烈度调查能力;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能力分析评估,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建立地震灾害风险等级标准与评估体系,评定地震风险等级并给出地震应急措施与对策方案;实施防震减灾基础示范工程,提高社会民众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广西陆海地震监测预警一体化工程
       以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北部湾海域为靶区,针对地震前兆监测手段单一、台站布局不合理、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以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为目标,利用海底、井下、陆地、空间等新型综合观测手段,优化地震观测技术和台网布局,建设区域台站运行维护中心,建立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以空间对地GNSS观测网、陆基地震前兆次声波观测网和地球化学观测网、北部湾海域小孔径地震监测台阵、大番坡地震海啸预警综合观测站等为重点的陆海地震监测预警一体化工程。

       四、广西历史强震区发震构造探测工程
       按照全盘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灵山强震区发震构造探测工程取得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依次推进乐业和陆川2个历史强震区发震构造探测工程。采用地震地质调查、活动断层填图、地球物理勘探和年代学测试等方法手段,获取强震区主要活动断层的地震复发周期,评价其地震危险性,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和地震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五、广西地震搜寻救护培训体系工程
       建设3个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场),配备完善与训练基地(场)相配套的训练、值班、备勤等装备,实现地震搜救技能训练、应急救护、现场工作训练和专业知识宣传教育等功能。加强师资培训和人才储备,面向地震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工作队伍、志愿者队伍及政府、社会、师生等提供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和培训等技术服务,普及地震应急避险及救助知识,提高全社会地震应急避险意识和素养。

第五章  重大举措
 
       一、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建设,完善设区市地震局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优化防震减灾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作用。充分发挥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功能,推动“区部合作”协议等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区地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地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地震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进地震监测台站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地震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建立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提高地震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坚持防震减灾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地位不动摇。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防震减灾工作,完善地震政策性保险政策,拓展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渠道,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推进国家防震减灾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求,编制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和实施防震减灾专项计划,提高专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三、健全防震减灾公共政策
       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地方标准体系。贯彻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发展战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防震减灾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研究。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工作机构,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工作队伍,促进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建设可持续发展。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建设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对比研究,借鉴区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六章  实施保障
 
       为实现本规划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加强开放合作,加强跟踪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市县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地震局要加强防震减灾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规划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分解,完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要发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规划任务落到相关领域、具体部门。建立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地震科研和技术力量调配,提高项目执行能力。规划实施牵头单位和执行单位要责任上肩、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规划责任,及时报告规划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开放合作交流共享
       充分发挥中国地震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区部合作协议平台作用,以中国和东盟10国以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积极构建中国—东盟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实现与“区部合作协议”重点项目的有机衔接,提高系统性、协调性。鼓励项目人员与国内外专家开展项目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国地震行业人才和资源,为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与周边省份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规划互通,加强资源和成果共享。

       三、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跟踪
       自治区地震局要切实承担规划落实的协调、督促和评估责任,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明确规划考核的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提高规划建设项目的可考核性;加强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规划执行效率。各规划实施责任主体需对主要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提高评估和监督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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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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