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支持方面,自治区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总盘子中每年另外切块安排给每个极度贫困县5000万元以上、每个极度贫困村200万元以上。对极度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所必需的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缺口资金,由自治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行业扶贫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市县申请自治区代发政府一般债券给予足额保障。
在重大项目方面,每年安排每个极度贫困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个以上。
在金融支持方面,对到极度贫困地区投资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期限可由3年延长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