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百色、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获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基地(单位名单见附件)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为中小企业服务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请通知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对照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和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的相关条件,主要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业绩及成效、以及进一步完善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等方面做好自查,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并报送所在市级工信委审核。各市工信委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xqjgx@163.com。 三、请高度重视本次平台和基地的检查工作。示范平台和基地的工作总结材料经我委审核后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明圆 0771-8095070 附件:1 2016年度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6年度示范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3.获国家认定的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名单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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