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西实施意见》、《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支持企业新产品产业化,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围绕《中国制造2025》,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绿色制造为导向,以产业链拉长、价值链提升、财税链回报为目标,支持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二)所申报产业化项目应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在进行产业化后可明显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优先支持列入2017年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按规定经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
(三)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广西工业结构调整方向,取得有关部门(或机构)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3年以内)或者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涉及行业准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生产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需达到2000万以上。
(四)已获得工业创新项目资金支持且建设期已满,但未完成鉴定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按附件3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按要求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各申报企业于2016年11月16日起登陆“广西新产品推介与交易平台”(http://www.gxind.com)进入“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填报,于11月25日前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请各市工信委督促企业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前在线填报上传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并同时会市财政局行文将本市《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产业化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工信委、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和核准、备案工作,并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本通知相关附件请到广西新产品推介与交易平台(http://www.gxind.com)下载。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潘欣 0771-8095284
电子邮箱:gxjw537@126.com
自治区财政厅工交处:农艳艳 0771-5330626
附件:1.2017年重点支持领域
2.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产业化项目汇总表
3.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