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为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2〕252号)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自治区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附件1),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
二、申报企业应是连续3年有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企业。
三、企业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认定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
四、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9月18日前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一式5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过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79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2室